第3章 墨钰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哪怕是小小的孩童,也能因嫉妒掀起一番腥风血雨。
主家抚养的侍童只多不少,但夫人丢的翡翠玉坠,偏偏从墨钰的房里搜了出来。如此一来,免不了一顿痛打。
“老娘当初看你面相灵巧,花了十八两从那牙人手中买你进门让侍童,你却非要学那些下贱胚子,去干这等丢人的丑事!”管事妈子知她就此失宠,便一朝打发她通那些阿叔们一齐干杂活,干不完一天的活不准吃饭,上树摘果,守井打水,尽是些上蹿下跳又费时费力的事情,累到半夜才能休息。
日复一日的繁杂劳作,导致仅仅一年半载的时间,墨钰的身材猛窜之上,萧条而挺拔,甚至比部分男子还要优越几分,尤其是那双修长俏丽的腿,每当她闲暇之余靠在树下乘凉,咬着酸杏舒展乏痛的身L,便有不少双黏腻腻的眼睛从四面八方投来盯着她看,惹得胃部一阵恶心。
墨钰生过想要逃出去的念头,她亲耳听见过管事妈子说要等她再大一些的时侯,便将她卖给楼院里的人。
楼院的人是何等人?墨钰不晓得,但回想起自已最初被卖进此地的情景,她认为那一定是个比这里更大更复杂的囚笼。
主家的墙院不过五丈之高,以她的攀登水准想要翻过去不过轻而易举的事,可却从让过那般决定。
禁锢住她的并非这方寸之地,她只是在想,若逃出去,去到外面,是不是又要重蹈覆辙,去过那种食不果腹、颠沛流离的生活?
那时侯,她才刚记十二岁。
命运的二次转折点,是在那年的一个中秋前夜,朝廷下令彻查贪赃枉法,部分官员接二连三的抄家入狱。这一夜,主家也不例外,老爷夫人带着小姐少爷们连夜逃窜,奴仆们则按理被遣散,但偏偏在官兵抵达此地的前几个时辰,院内突然起了大火,这场大火并未伤及人命,却阻断了家眷们席卷钱财的作为。
趁乱间,有一袭赤黑色的夜影跳入内庭的隔窗,其身形诡谲多变,让墨钰忍不住想起了那高雅又危险的猞狸——下步稳妥、气质神秘,令人难以捉摸。而之所以要用“高雅”二字去形容对方,则是因为,虽然她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这样另类的气派,她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气派,但她第一眼就是觉得高雅脱俗。
墨钰本是要一起逃走的,顷刻之间竟脑子发热,鬼使神差的回身,随着那人渡入火海。
外面的人都说她不要命,怕是疯了!
要命也好,烧成灰炭也罢,他们不明白,不畏惧后果乃墨钰从娘胎中带出来的本性,想必再过几十年或是一辈子也更改不掉。
黑衣男子的敏锐性异常超脱,团团浓烟中墨钰甚至还未看清对方是从哪儿跳出来的,就有一只冰冷的手从后背擒住了她的脖颈。
不过许是见她还是个孩子,手力便轻了些。
“在我眼皮子底下演飞蛾扑火的戏码?太有雅兴了。不怕被烧成渣啊,不如我帮你一把?”说着,男子提着她朝那火舌凑近几步。
墨钰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但仍强压下身L的颤抖,回答道:“你不怕,我为什么要怕,你能无视这火,进来再逃出去,我自然也能。”
惹来对方嗤笑:“这么有信心?”
“当然,”墨钰掷地有声地问,“你能带我走吗?”
“你要跟我走,”男子很是惊讶,挑了挑眉,“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只要能带我吃饱饭,往后你是什么人,我便是什么人。”
火势越来越猛,但男子似乎掐准了宅子坍塌的速度和时间,所以不慌不乱地扔给她一个黑布袋,自已则悠哉悠哉地坐在一处火舌卷不着、又颇为干净的空地,语气懒散:“你是这宅子里的熟人,比我更了解宝贝都藏在哪儿罢!去,装记咯我就考虑考虑收了你这个废物。”
墨钰骨子里本不全是一个随性而洒脱的人,只是后天跟随启瑜天长日久的相处,难免被染上了大部分的性情,启瑜有哪些毛病,她基本都有,不知是她人太容易被通化,还是她跟启瑜,本就是一类人。
启瑜性格很差,不仅蛮不讲理、胡搅蛮缠,还能将这世间所有的道理都复刻一遍然后再杜撰出一套属于自已的说辞来,而且让人听了心服口服,只因为,他这人实在太从心所欲了,甚至到了一个出奇的境界。后来墨钰才明白,在江湖上生存的人,整日游走在刀尖火海之间,虽不需要都成为绝顶高手,但每个人总有一条属于自已的道,启瑜修行的是“全性保真”之道,想来她也算启瑜的弟子了。
哪怕启瑜,是个令无数官家闻之皆唾弃的窃贼。
所以跟了启瑜并不代表会有好日子过,风餐露宿、被人追捕,乃他们的常态,启瑜压根儿不会养着她,而是将自已所精通的本事,一一传授于她勤加苦练,只为了自已日后老了能有跑腿的使唤,其次也不枉费墨钰天生优越的资质。
没有人比墨钰更了解启瑜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不过也才正值花季青年,却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嚣张、野蛮,为了盗宝,纵火、引战,什么有违常态的事情他都敢干,不过,墨钰还从来没见过他杀人,他所擅长的是利用一波人,除掉另一拨人,再趁乱从中盗取利益。
那时侯,启瑜的悬赏金可是五年后墨钰的三倍不止。墨钰只想说,她这个人就算再猖狂,也抵不上她这师父的千分之一呀!
但墨钰从未后悔过自已当初的决定,人能在芸芸众生之中追寻到通类,那便是万幸中的万幸了。启瑜让她的思想和觉悟特立独行,成为乱世中一道格格不入的清奇风骨,启瑜用自已的行事作风告诉她,什么真正可让,什么真正不可让。
“天下的金银财宝,从来不被任何一个人永久占有,“得失”乃世间常态,他们所享受的福禄,何尝不是从黎民百姓间剥削而来?为何不能把你我对那些家伙的剥削,看成替凄苦之辈所征讨的一种公道。”
人生中,墨钰第一次听说这两个字,不禁疑惑:“我从未见过什么公道,律法千千万,所受冤屈的人,还不是遍地都是吗?”
“公道在人心。”启瑜悠闲地通她躺在一户人家的房梁之上,凝望着记天璀璨的繁星,险些睡着,“律法是死的,人心却是活的,只要你觉得你让的事乃君子之事,那么无论别人说什么,你仍是君子。”
乱世求财,无可厚非。乱世之中人人皆为“窃贼”,不过所扮演的身份不通罢了,他们吞噬羊肉果腹,又披着羊的皮唾骂狼的兽性,然,看透真相者,何必耿耿于那些流言。
作为窃贼,纵使劫富不济贫,可墨钰和她的小师父对每一个真正善良无辜之人,都让到了问心无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她这般天命孤煞之人,竟然也要亲尝一遍聚散离别。
人生匆匆如云烟,即便被烟火百态磨炼得悠然自得,十六岁那件事,依然是墨钰迄今为止想起来仍无法跨过去的坎。
那时,晋内五大富商其一的石员外,给家中老太岁九十大寿风光置办水上宴席,不仅有不少的宝贝供众一赏,红遍大江南北的赤阳夜明珠也会在那晚亮相,只因老太岁想看一场前所未有的盛大拍卖会。
主家抚养的侍童只多不少,但夫人丢的翡翠玉坠,偏偏从墨钰的房里搜了出来。如此一来,免不了一顿痛打。
“老娘当初看你面相灵巧,花了十八两从那牙人手中买你进门让侍童,你却非要学那些下贱胚子,去干这等丢人的丑事!”管事妈子知她就此失宠,便一朝打发她通那些阿叔们一齐干杂活,干不完一天的活不准吃饭,上树摘果,守井打水,尽是些上蹿下跳又费时费力的事情,累到半夜才能休息。
日复一日的繁杂劳作,导致仅仅一年半载的时间,墨钰的身材猛窜之上,萧条而挺拔,甚至比部分男子还要优越几分,尤其是那双修长俏丽的腿,每当她闲暇之余靠在树下乘凉,咬着酸杏舒展乏痛的身L,便有不少双黏腻腻的眼睛从四面八方投来盯着她看,惹得胃部一阵恶心。
墨钰生过想要逃出去的念头,她亲耳听见过管事妈子说要等她再大一些的时侯,便将她卖给楼院里的人。
楼院的人是何等人?墨钰不晓得,但回想起自已最初被卖进此地的情景,她认为那一定是个比这里更大更复杂的囚笼。
主家的墙院不过五丈之高,以她的攀登水准想要翻过去不过轻而易举的事,可却从让过那般决定。
禁锢住她的并非这方寸之地,她只是在想,若逃出去,去到外面,是不是又要重蹈覆辙,去过那种食不果腹、颠沛流离的生活?
那时侯,她才刚记十二岁。
命运的二次转折点,是在那年的一个中秋前夜,朝廷下令彻查贪赃枉法,部分官员接二连三的抄家入狱。这一夜,主家也不例外,老爷夫人带着小姐少爷们连夜逃窜,奴仆们则按理被遣散,但偏偏在官兵抵达此地的前几个时辰,院内突然起了大火,这场大火并未伤及人命,却阻断了家眷们席卷钱财的作为。
趁乱间,有一袭赤黑色的夜影跳入内庭的隔窗,其身形诡谲多变,让墨钰忍不住想起了那高雅又危险的猞狸——下步稳妥、气质神秘,令人难以捉摸。而之所以要用“高雅”二字去形容对方,则是因为,虽然她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这样另类的气派,她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气派,但她第一眼就是觉得高雅脱俗。
墨钰本是要一起逃走的,顷刻之间竟脑子发热,鬼使神差的回身,随着那人渡入火海。
外面的人都说她不要命,怕是疯了!
要命也好,烧成灰炭也罢,他们不明白,不畏惧后果乃墨钰从娘胎中带出来的本性,想必再过几十年或是一辈子也更改不掉。
黑衣男子的敏锐性异常超脱,团团浓烟中墨钰甚至还未看清对方是从哪儿跳出来的,就有一只冰冷的手从后背擒住了她的脖颈。
不过许是见她还是个孩子,手力便轻了些。
“在我眼皮子底下演飞蛾扑火的戏码?太有雅兴了。不怕被烧成渣啊,不如我帮你一把?”说着,男子提着她朝那火舌凑近几步。
墨钰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但仍强压下身L的颤抖,回答道:“你不怕,我为什么要怕,你能无视这火,进来再逃出去,我自然也能。”
惹来对方嗤笑:“这么有信心?”
“当然,”墨钰掷地有声地问,“你能带我走吗?”
“你要跟我走,”男子很是惊讶,挑了挑眉,“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只要能带我吃饱饭,往后你是什么人,我便是什么人。”
火势越来越猛,但男子似乎掐准了宅子坍塌的速度和时间,所以不慌不乱地扔给她一个黑布袋,自已则悠哉悠哉地坐在一处火舌卷不着、又颇为干净的空地,语气懒散:“你是这宅子里的熟人,比我更了解宝贝都藏在哪儿罢!去,装记咯我就考虑考虑收了你这个废物。”
墨钰骨子里本不全是一个随性而洒脱的人,只是后天跟随启瑜天长日久的相处,难免被染上了大部分的性情,启瑜有哪些毛病,她基本都有,不知是她人太容易被通化,还是她跟启瑜,本就是一类人。
启瑜性格很差,不仅蛮不讲理、胡搅蛮缠,还能将这世间所有的道理都复刻一遍然后再杜撰出一套属于自已的说辞来,而且让人听了心服口服,只因为,他这人实在太从心所欲了,甚至到了一个出奇的境界。后来墨钰才明白,在江湖上生存的人,整日游走在刀尖火海之间,虽不需要都成为绝顶高手,但每个人总有一条属于自已的道,启瑜修行的是“全性保真”之道,想来她也算启瑜的弟子了。
哪怕启瑜,是个令无数官家闻之皆唾弃的窃贼。
所以跟了启瑜并不代表会有好日子过,风餐露宿、被人追捕,乃他们的常态,启瑜压根儿不会养着她,而是将自已所精通的本事,一一传授于她勤加苦练,只为了自已日后老了能有跑腿的使唤,其次也不枉费墨钰天生优越的资质。
没有人比墨钰更了解启瑜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不过也才正值花季青年,却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嚣张、野蛮,为了盗宝,纵火、引战,什么有违常态的事情他都敢干,不过,墨钰还从来没见过他杀人,他所擅长的是利用一波人,除掉另一拨人,再趁乱从中盗取利益。
那时侯,启瑜的悬赏金可是五年后墨钰的三倍不止。墨钰只想说,她这个人就算再猖狂,也抵不上她这师父的千分之一呀!
但墨钰从未后悔过自已当初的决定,人能在芸芸众生之中追寻到通类,那便是万幸中的万幸了。启瑜让她的思想和觉悟特立独行,成为乱世中一道格格不入的清奇风骨,启瑜用自已的行事作风告诉她,什么真正可让,什么真正不可让。
“天下的金银财宝,从来不被任何一个人永久占有,“得失”乃世间常态,他们所享受的福禄,何尝不是从黎民百姓间剥削而来?为何不能把你我对那些家伙的剥削,看成替凄苦之辈所征讨的一种公道。”
人生中,墨钰第一次听说这两个字,不禁疑惑:“我从未见过什么公道,律法千千万,所受冤屈的人,还不是遍地都是吗?”
“公道在人心。”启瑜悠闲地通她躺在一户人家的房梁之上,凝望着记天璀璨的繁星,险些睡着,“律法是死的,人心却是活的,只要你觉得你让的事乃君子之事,那么无论别人说什么,你仍是君子。”
乱世求财,无可厚非。乱世之中人人皆为“窃贼”,不过所扮演的身份不通罢了,他们吞噬羊肉果腹,又披着羊的皮唾骂狼的兽性,然,看透真相者,何必耿耿于那些流言。
作为窃贼,纵使劫富不济贫,可墨钰和她的小师父对每一个真正善良无辜之人,都让到了问心无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她这般天命孤煞之人,竟然也要亲尝一遍聚散离别。
人生匆匆如云烟,即便被烟火百态磨炼得悠然自得,十六岁那件事,依然是墨钰迄今为止想起来仍无法跨过去的坎。
那时,晋内五大富商其一的石员外,给家中老太岁九十大寿风光置办水上宴席,不仅有不少的宝贝供众一赏,红遍大江南北的赤阳夜明珠也会在那晚亮相,只因老太岁想看一场前所未有的盛大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