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宙域道语即中语,承法载道用中文
[灵之由来,其一以静养灵。
心念沉静,则能渐吸天地间心元之能,以复自身之灵性。
故一夜安寝,醒来自觉滋润无比,皆因安睡无梦,心念沉静,得以更佳吸纳天地心元之故。
然睡醒之初,略感呆滞,此乃涉及灵之由来另一途也。]
[其二,以心化灵。
若沉睡过深,久而不醒,心念则失其自主性,无主人之束缚,故甚灵。
心念皆渐次转化为灵,转化愈多,则心念跌出心阶,落入“意”阶。
彼时,因有灵而无心,显呆傻疯痴之态,然尔等疯后,虽无与言理,然其所作所为,皆颇具灵性。]
[其三,以慧蕴灵。
慧者,情之所凝,通透包容,明照万般而通透以容,故而慧。
慧而定,能动而不动,不动而主动,由此可更速吸收天地间心元之能。
然若久坐孤修,一味入定而不醒,周边心元之能一旦被吸收殆尽,由于入定亦需耗灵,灵性耗尽后,本身心念转化为灵性,以维持入定之态,自锁自定,自定成锁,直至心念枯竭,彻底耗散,终成自吾定死之局。
此即所谓“坐化”,非升天,真升天也。
是以,枯修寂灵空余形,打坐需谨慎,稍有不慎,金身没修成,修成了尸身。]
[慧蕴灵,情凝慧;有情慧也灵,无情灵不慧;
不忘天来天下雨,不忘地来草亦生,不忘父母雷不打,不忘师傅法亦灵;
有修绝情道者,断义绝情,殊不知,肆意无情枉修真,无情道亦妄,妄道难入真。
天地不仁,故天地只是天地;圣人不仁,圣人也只是圣人。]
[其四,惊而化灵。
惊者,变也,小惊小灵,大惊大灵,若地动天惊,则天地爆灵!
此即为灵之风暴,于宙域者,谓三元互转化之机;
于生灵者,受惊而吓一跳,顿时一个激灵,其本身心念化灵;
虽灵,而心念减少,故而呆,即被惊呆了、吓呆了!
有甚者一惊而呆傻痴疯,更甚者一吓而成活死人也。
此即为心念化灵而跌境降阶、甚至归凡返虚,因心元化灵失主不足以凝,故再次降九还三返一而散,分三魂七魄共十份作鸟兽散,此谓之被吓得魂飞魄散矣。]
[质元凡九:克子尘明质,质影星旭重;道元凡九:伴连适住道,道遥达彻微。
微,而与道相追;凝真脱凡而见微,即入圣境。真灵可见微。]
[夫言道语。
宙域有通用道语,源于文象形而生,代性而别,灵变以成,尽涵宙域之三元。
因守中、持中而蕴万方之道,故此语以“中”字定之,音则谓之中语,书则谓之中文;亦可称之为道语或道文。
盖因此文能取意于天地,而载道于文字之中;亦可通灵于幽微,而承法于音律之内。
载道于文者,多用于符箓之制;承法于音者,多用作咒语之施;
此语微言大义,言简意赅,单字即可载道,多文以成,其力能创世!]
[夫言真灵。]
[事有宗,言有君,心有主,主而有状,以何载之?心元境阶有别,其所载者亦异。]
[凡境心元,其所载者多为凡质所成之豆腐状之浆糊,即所谓“豆腐脑”是也;
凡九慧蕴灵,慧而有主,主而有心,故所灵者有所属,以此为载凝心元以聚之,化无形心元为有形,让人能真的看见,故称真灵;
既成,则可脱于凡质所构之浆糊豆腐脑而独立存在,到处乱飘;超凡脱俗即为圣,挖掉豆腐脑,也无甚大碍矣。]
[凡境生灵,思考动念需借助头部之豆腐脑,故称念头,无头念不动;
真灵无需借助凡质豆腐脑即可转动诸般念头、独立思考,无头亦能念,很是神奇,故可称为神念或灵念,亦或圣念、心念;
神者,溯其由来,‘示’旁‘申’字合之,‘示’者显示之意,‘申’者身也,合而为‘神’,以指代身L所见所感之状;
有心而能见能感,知之在,存之态,明之概,察之状,以及其本身心之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之态,凡此诸状皆可归为心之所见所感,可称为“觉”,以“神”概之;
凝神以心念御之,为御神之念,简称“神念”。]
[有心而有神,无心神无主;心有私,有私而有欲,是以六欲有主,有主方能欲,“欲”为“神”之其一,无心则六神无主。
六欲者,通俗而言,为:见欲(视觉)、听欲(听觉)、香欲(嗅觉)、味欲(味觉)、触欲(触觉)、意欲(意念或精神需求);若深究之,心之所动,皆可谓之欲,非六欲所能尽括也。]
[天地间,万物并育,万道并行;
生灵者,心念独具,载录过往之迹,每一瞬之感知L验,皆留痕于心念之中;
其所生有始,所历有异,情怀之别,意志之殊,故所成所在,唯一无二;
知吾之所以为吾,皆因过往之迹,心念之录,情怀意志之独特所致也;
若失去记忆,忘记所有,便如通已死,即使肉身活着,再凝意成心,未复记忆、寻回本根之前,亦已成为另一全新生灵;
即便再次恢复记忆,若心源心印无法圆融归一,则形成二心并存,即精神分裂之状。]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忘者寿;若忘,即便活着,亦如通已死;若不忘,即便身死,亦如通活着。]
[未凝真灵之前,身灭则心无所依,豆腐脑坏了,无法承载其心念,其即将散于天地之际,中阴天之中阴凡则显现以载其心念。]
[所谓凡则与中阴凡则,即事物虚实两态之性,以阴阳以象分,是以神通天之凡间亦可称为阳间、人间,中阴天之凡间称为阴间、地府。]
[死后阴身,即中阴之身,若忘了所有,就是个孤魂野鬼,亲人祭奠也没啥反应,此即为祖宗不显灵;
若未忘,祭奠则有感应,就是祖宗显灵,可称为阴(英)灵;
若没忘干净,还记得些许,则为糊涂鬼;
若有怨念,怨念令其心智失常,不讲道理,因怨念凝结,还很厉害,就是个不可理喻的鬼,可称为怨灵或厉鬼。]
[存在本身即为道理之所在,因存而有性,是为物性;物有虚实之态,故有虚实之性;实者、看得见摸得着,可为物存之本L,虚者、看不见摸不着,可为物存之气息;道象阴阳以二分,即可分为阳则和阴则。]
心念沉静,则能渐吸天地间心元之能,以复自身之灵性。
故一夜安寝,醒来自觉滋润无比,皆因安睡无梦,心念沉静,得以更佳吸纳天地心元之故。
然睡醒之初,略感呆滞,此乃涉及灵之由来另一途也。]
[其二,以心化灵。
若沉睡过深,久而不醒,心念则失其自主性,无主人之束缚,故甚灵。
心念皆渐次转化为灵,转化愈多,则心念跌出心阶,落入“意”阶。
彼时,因有灵而无心,显呆傻疯痴之态,然尔等疯后,虽无与言理,然其所作所为,皆颇具灵性。]
[其三,以慧蕴灵。
慧者,情之所凝,通透包容,明照万般而通透以容,故而慧。
慧而定,能动而不动,不动而主动,由此可更速吸收天地间心元之能。
然若久坐孤修,一味入定而不醒,周边心元之能一旦被吸收殆尽,由于入定亦需耗灵,灵性耗尽后,本身心念转化为灵性,以维持入定之态,自锁自定,自定成锁,直至心念枯竭,彻底耗散,终成自吾定死之局。
此即所谓“坐化”,非升天,真升天也。
是以,枯修寂灵空余形,打坐需谨慎,稍有不慎,金身没修成,修成了尸身。]
[慧蕴灵,情凝慧;有情慧也灵,无情灵不慧;
不忘天来天下雨,不忘地来草亦生,不忘父母雷不打,不忘师傅法亦灵;
有修绝情道者,断义绝情,殊不知,肆意无情枉修真,无情道亦妄,妄道难入真。
天地不仁,故天地只是天地;圣人不仁,圣人也只是圣人。]
[其四,惊而化灵。
惊者,变也,小惊小灵,大惊大灵,若地动天惊,则天地爆灵!
此即为灵之风暴,于宙域者,谓三元互转化之机;
于生灵者,受惊而吓一跳,顿时一个激灵,其本身心念化灵;
虽灵,而心念减少,故而呆,即被惊呆了、吓呆了!
有甚者一惊而呆傻痴疯,更甚者一吓而成活死人也。
此即为心念化灵而跌境降阶、甚至归凡返虚,因心元化灵失主不足以凝,故再次降九还三返一而散,分三魂七魄共十份作鸟兽散,此谓之被吓得魂飞魄散矣。]
[质元凡九:克子尘明质,质影星旭重;道元凡九:伴连适住道,道遥达彻微。
微,而与道相追;凝真脱凡而见微,即入圣境。真灵可见微。]
[夫言道语。
宙域有通用道语,源于文象形而生,代性而别,灵变以成,尽涵宙域之三元。
因守中、持中而蕴万方之道,故此语以“中”字定之,音则谓之中语,书则谓之中文;亦可称之为道语或道文。
盖因此文能取意于天地,而载道于文字之中;亦可通灵于幽微,而承法于音律之内。
载道于文者,多用于符箓之制;承法于音者,多用作咒语之施;
此语微言大义,言简意赅,单字即可载道,多文以成,其力能创世!]
[夫言真灵。]
[事有宗,言有君,心有主,主而有状,以何载之?心元境阶有别,其所载者亦异。]
[凡境心元,其所载者多为凡质所成之豆腐状之浆糊,即所谓“豆腐脑”是也;
凡九慧蕴灵,慧而有主,主而有心,故所灵者有所属,以此为载凝心元以聚之,化无形心元为有形,让人能真的看见,故称真灵;
既成,则可脱于凡质所构之浆糊豆腐脑而独立存在,到处乱飘;超凡脱俗即为圣,挖掉豆腐脑,也无甚大碍矣。]
[凡境生灵,思考动念需借助头部之豆腐脑,故称念头,无头念不动;
真灵无需借助凡质豆腐脑即可转动诸般念头、独立思考,无头亦能念,很是神奇,故可称为神念或灵念,亦或圣念、心念;
神者,溯其由来,‘示’旁‘申’字合之,‘示’者显示之意,‘申’者身也,合而为‘神’,以指代身L所见所感之状;
有心而能见能感,知之在,存之态,明之概,察之状,以及其本身心之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之态,凡此诸状皆可归为心之所见所感,可称为“觉”,以“神”概之;
凝神以心念御之,为御神之念,简称“神念”。]
[有心而有神,无心神无主;心有私,有私而有欲,是以六欲有主,有主方能欲,“欲”为“神”之其一,无心则六神无主。
六欲者,通俗而言,为:见欲(视觉)、听欲(听觉)、香欲(嗅觉)、味欲(味觉)、触欲(触觉)、意欲(意念或精神需求);若深究之,心之所动,皆可谓之欲,非六欲所能尽括也。]
[天地间,万物并育,万道并行;
生灵者,心念独具,载录过往之迹,每一瞬之感知L验,皆留痕于心念之中;
其所生有始,所历有异,情怀之别,意志之殊,故所成所在,唯一无二;
知吾之所以为吾,皆因过往之迹,心念之录,情怀意志之独特所致也;
若失去记忆,忘记所有,便如通已死,即使肉身活着,再凝意成心,未复记忆、寻回本根之前,亦已成为另一全新生灵;
即便再次恢复记忆,若心源心印无法圆融归一,则形成二心并存,即精神分裂之状。]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忘者寿;若忘,即便活着,亦如通已死;若不忘,即便身死,亦如通活着。]
[未凝真灵之前,身灭则心无所依,豆腐脑坏了,无法承载其心念,其即将散于天地之际,中阴天之中阴凡则显现以载其心念。]
[所谓凡则与中阴凡则,即事物虚实两态之性,以阴阳以象分,是以神通天之凡间亦可称为阳间、人间,中阴天之凡间称为阴间、地府。]
[死后阴身,即中阴之身,若忘了所有,就是个孤魂野鬼,亲人祭奠也没啥反应,此即为祖宗不显灵;
若未忘,祭奠则有感应,就是祖宗显灵,可称为阴(英)灵;
若没忘干净,还记得些许,则为糊涂鬼;
若有怨念,怨念令其心智失常,不讲道理,因怨念凝结,还很厉害,就是个不可理喻的鬼,可称为怨灵或厉鬼。]
[存在本身即为道理之所在,因存而有性,是为物性;物有虚实之态,故有虚实之性;实者、看得见摸得着,可为物存之本L,虚者、看不见摸不着,可为物存之气息;道象阴阳以二分,即可分为阳则和阴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