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灰白照片(7)
“这个是公还是母——”
孙耀华就要去抬小狗的腚,然后感到身边似乎静了许久。
抬眼看去,就对上了迷惑不明所以,拿着笔不知如何下手的男侍和一脸“姐姐你在说什么”的两个弟弟。
以及……
笑得志得意记,只差在那张小白脸上刻上“你果然起名很废”的妖孽哥哥。
呜呼——
既生她“华”何生他“中”啊!!!
“怎么?这名儿不好?”
但她是不打算改了的,多新鲜的名字啊。
“好,怎么不好,”孙耀中一改戏谑模样,强撑着严肃起来,和一旁的弟弟们道,“以后咱这儿也改个名儿,不叫‘犬苑’了,就叫‘西交民巷’。他们洋人在东,咱们家洋狗在西,井水不犯河水,倒也彼此平等,泾渭分明!”
这一番论道,倒是将东交民巷里的洋人和她家的八只小京巴视作平等主L了。
一边的男侍们纷纷叫好,弟弟们也欢喜。
唯独耀华心神震撼,此刻才认真看着这个和她一起长大,朝夕相处从未分离的哥哥。
之前没有恢复意识,只觉得哥哥懂得多,很有兄长的派头。
孙父也喜欢这个早慧的儿子,常与他谈论工作见闻。
是以,他时不时冒出来的惊世骇闻,她多以赞叹回应便就过了。
可恢复了意识后,她自诩成人灵魂,便只把这个哥哥看作以前书本里、影视剧中看到的那些民国留洋归国的公子哥,京城小开什么的。
下意识里,她是没有正视他的真正心灵的。
孙耀华的一叶障目使得她在刚刚,才清醒了几分。
不要以为自已是现代人便有高高在上的视野,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待“古人”。
事实上,真正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是个半大孩子,就算常年在国外长大,但他身L里装的是中国人的血,中国人的骨头,中国人的魂灵。
就万不可轻视任何一个中国人的爱国之心,护国之切。
即便年少如她与哥哥,可无论在外还是如今回来,他们眼睛不瞎耳朵不聋,看得见也听得着如今所处时代她们国家的危机四伏。
被洋人觊觎和欺负的危机感、耻辱感,只是通过这样一个小小的给狗崽儿起名一事上,便可见端倪。
“行!”
孙耀华淡然笑道,“那就叫这些名儿。”
人能起的名字,狗为什么不可以起?她就要将这些带着“洋气”的东西平常化。
洋人怎么了,也并没有那么高人一等。
他们……终究会被赶出属于中国的每一寸领土。
“哥哥,那你来写吧,”她把笔递到了耀中手上,继续刚才的起名大业,“这个是菲利普,那个是杰西卡,唔……这还有一对儿,它俩玩得好,哈哈哈刚好一公一母,那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了……”
“这个小胖胖一些,丑得还怪可爱的,就叫辛迪瑞拉吧,希望你以后能华丽蜕变……”
有了名字后的小狗们,显然比刚才快乐得多。
一个个都欢实地蹦了出来,在草地上翻滚打转。
“以后不用这样拘着它们,就让它们在这儿跑嘛,反正这后院儿也没什么人,不会冲撞了主客们……”
孙耀华给负责的男侍交待着。
刚过来的时侯,就看见这一窝小狗挤在一起,确实为难它们了。
明明都是些不安静的性子,看看,这没了约束,都快跑到院子外面去了。
“哎!路易斯,路易斯别跑远了啊!”
她眼看着那只小狗渐渐跑出活动圈,就要去追。
“妹妹!”
耀中想说让男侍去追就好,可她已经跑远了,想去追吧,但身边这俩弟弟又缠着他问东问西,便跟旁边立着的丫鬟道,“快跟上去,妹妹还不熟悉府里的路,别叫她迷了路。”
丫鬟听了,便也去追了。
就是慢了几步,转了个弯就看不到人了,还得猜着二小姐跑去了哪里。
通样一个错言就看不到狗的,是孙耀华。
她倒是没有迷路,刚才毕竟走过一回,还记着呢。
就是这小京巴没出来过,晕头巴脑地一顿横冲直撞,小短腿蹦跶得挺快,一不留神竟然就不知道钻去了哪里,没了踪影。
“路易斯,路易斯……小狗,京巴……”
担心这狗不认新名字,也就小狗小狗的叫着。
可唤了半天,却仍是没有。
她却出了犬苑,走到了刚才路过短暂驻足的地方。
戏楼。
出于好奇,也出于寻狗的猜测,她顺着一条曲径,穿过一道雕花门,便来了这“洞外天”。
因是半天,还没唱起来,休息的人休息,吊嗓子的吊嗓子,没有人发现园子里来了位尊贵的不速之客。
孙耀华只看哪里有路,哪里花草多,便往哪里去。
小狗嘛,就爱滚草地。
“汪汪汪——”
不消一会儿,还真让她听见了动静。
有小狗的声音。
顺着声响,她推开了眼前阻拦去路的一枝参天大树硕花累累,因而垂下来的花藤,轻轻拨开,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嘿,竟跑这儿了!”
她一眼便看到了那只最调皮的小京巴,此刻正栖息在一蹲着逗狗的单薄少年手下。
少年见到她,腾得便站起身,面露惊愕和疑惑。
“您是?”
他虽不认识她,可到底走南闯北看了不少人,眼前的少女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洋装洋裙,明丽美姿,特别是一身坦然自若的气质,就不是他们这样的人可比的。
“我是孙耀华,来找我的小狗的。喏,就是你脚跟前儿的那只,它叫路易斯。”
孙耀华看他站立局促,便先自我介绍一番,还指了指地上的小东西,表示她是来找它的,算是误入了这里。
而少年听了却更加惶恐,眼神飘移,连忙低头,“对不起二小姐,我,我不知道只是您的爱宠。”
边说还边收回了刚才摸着路易斯头的那只手。
整个人显得更加纤弱。
孙耀华最初看见他,第一印象就是单薄,穿了一件玉白长衫,个子算是高挑了,可瘦弱。辫子倒是剪了,可更显脸小。
若不是看他的打扮,她当真觉得这是个惹人可怜的旧式漂亮女孩儿。
看他害怕,她便明白这人晓得了她的身份,担心她生气以为他偷了自已的狗。
“没关系,都是它跑来的,我一路看着呢。”
先解了他的担心,又上前几步,唤了京巴,“路易斯,还不快来。”
孙耀华就要去抬小狗的腚,然后感到身边似乎静了许久。
抬眼看去,就对上了迷惑不明所以,拿着笔不知如何下手的男侍和一脸“姐姐你在说什么”的两个弟弟。
以及……
笑得志得意记,只差在那张小白脸上刻上“你果然起名很废”的妖孽哥哥。
呜呼——
既生她“华”何生他“中”啊!!!
“怎么?这名儿不好?”
但她是不打算改了的,多新鲜的名字啊。
“好,怎么不好,”孙耀中一改戏谑模样,强撑着严肃起来,和一旁的弟弟们道,“以后咱这儿也改个名儿,不叫‘犬苑’了,就叫‘西交民巷’。他们洋人在东,咱们家洋狗在西,井水不犯河水,倒也彼此平等,泾渭分明!”
这一番论道,倒是将东交民巷里的洋人和她家的八只小京巴视作平等主L了。
一边的男侍们纷纷叫好,弟弟们也欢喜。
唯独耀华心神震撼,此刻才认真看着这个和她一起长大,朝夕相处从未分离的哥哥。
之前没有恢复意识,只觉得哥哥懂得多,很有兄长的派头。
孙父也喜欢这个早慧的儿子,常与他谈论工作见闻。
是以,他时不时冒出来的惊世骇闻,她多以赞叹回应便就过了。
可恢复了意识后,她自诩成人灵魂,便只把这个哥哥看作以前书本里、影视剧中看到的那些民国留洋归国的公子哥,京城小开什么的。
下意识里,她是没有正视他的真正心灵的。
孙耀华的一叶障目使得她在刚刚,才清醒了几分。
不要以为自已是现代人便有高高在上的视野,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待“古人”。
事实上,真正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是个半大孩子,就算常年在国外长大,但他身L里装的是中国人的血,中国人的骨头,中国人的魂灵。
就万不可轻视任何一个中国人的爱国之心,护国之切。
即便年少如她与哥哥,可无论在外还是如今回来,他们眼睛不瞎耳朵不聋,看得见也听得着如今所处时代她们国家的危机四伏。
被洋人觊觎和欺负的危机感、耻辱感,只是通过这样一个小小的给狗崽儿起名一事上,便可见端倪。
“行!”
孙耀华淡然笑道,“那就叫这些名儿。”
人能起的名字,狗为什么不可以起?她就要将这些带着“洋气”的东西平常化。
洋人怎么了,也并没有那么高人一等。
他们……终究会被赶出属于中国的每一寸领土。
“哥哥,那你来写吧,”她把笔递到了耀中手上,继续刚才的起名大业,“这个是菲利普,那个是杰西卡,唔……这还有一对儿,它俩玩得好,哈哈哈刚好一公一母,那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了……”
“这个小胖胖一些,丑得还怪可爱的,就叫辛迪瑞拉吧,希望你以后能华丽蜕变……”
有了名字后的小狗们,显然比刚才快乐得多。
一个个都欢实地蹦了出来,在草地上翻滚打转。
“以后不用这样拘着它们,就让它们在这儿跑嘛,反正这后院儿也没什么人,不会冲撞了主客们……”
孙耀华给负责的男侍交待着。
刚过来的时侯,就看见这一窝小狗挤在一起,确实为难它们了。
明明都是些不安静的性子,看看,这没了约束,都快跑到院子外面去了。
“哎!路易斯,路易斯别跑远了啊!”
她眼看着那只小狗渐渐跑出活动圈,就要去追。
“妹妹!”
耀中想说让男侍去追就好,可她已经跑远了,想去追吧,但身边这俩弟弟又缠着他问东问西,便跟旁边立着的丫鬟道,“快跟上去,妹妹还不熟悉府里的路,别叫她迷了路。”
丫鬟听了,便也去追了。
就是慢了几步,转了个弯就看不到人了,还得猜着二小姐跑去了哪里。
通样一个错言就看不到狗的,是孙耀华。
她倒是没有迷路,刚才毕竟走过一回,还记着呢。
就是这小京巴没出来过,晕头巴脑地一顿横冲直撞,小短腿蹦跶得挺快,一不留神竟然就不知道钻去了哪里,没了踪影。
“路易斯,路易斯……小狗,京巴……”
担心这狗不认新名字,也就小狗小狗的叫着。
可唤了半天,却仍是没有。
她却出了犬苑,走到了刚才路过短暂驻足的地方。
戏楼。
出于好奇,也出于寻狗的猜测,她顺着一条曲径,穿过一道雕花门,便来了这“洞外天”。
因是半天,还没唱起来,休息的人休息,吊嗓子的吊嗓子,没有人发现园子里来了位尊贵的不速之客。
孙耀华只看哪里有路,哪里花草多,便往哪里去。
小狗嘛,就爱滚草地。
“汪汪汪——”
不消一会儿,还真让她听见了动静。
有小狗的声音。
顺着声响,她推开了眼前阻拦去路的一枝参天大树硕花累累,因而垂下来的花藤,轻轻拨开,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嘿,竟跑这儿了!”
她一眼便看到了那只最调皮的小京巴,此刻正栖息在一蹲着逗狗的单薄少年手下。
少年见到她,腾得便站起身,面露惊愕和疑惑。
“您是?”
他虽不认识她,可到底走南闯北看了不少人,眼前的少女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洋装洋裙,明丽美姿,特别是一身坦然自若的气质,就不是他们这样的人可比的。
“我是孙耀华,来找我的小狗的。喏,就是你脚跟前儿的那只,它叫路易斯。”
孙耀华看他站立局促,便先自我介绍一番,还指了指地上的小东西,表示她是来找它的,算是误入了这里。
而少年听了却更加惶恐,眼神飘移,连忙低头,“对不起二小姐,我,我不知道只是您的爱宠。”
边说还边收回了刚才摸着路易斯头的那只手。
整个人显得更加纤弱。
孙耀华最初看见他,第一印象就是单薄,穿了一件玉白长衫,个子算是高挑了,可瘦弱。辫子倒是剪了,可更显脸小。
若不是看他的打扮,她当真觉得这是个惹人可怜的旧式漂亮女孩儿。
看他害怕,她便明白这人晓得了她的身份,担心她生气以为他偷了自已的狗。
“没关系,都是它跑来的,我一路看着呢。”
先解了他的担心,又上前几步,唤了京巴,“路易斯,还不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