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小娇夫炫技中
听到自已的男人被夸了,时雾特别骄傲。
时父吃了也赞不绝口,特别是在听到薛煜不让自已女儿进厨房后,对男人的态度又好了不少。
时父虽然自已不愿意进厨房,却也不愿意让自已的女儿吃苦,现在看到就苦被别人吃了,时父难得给了男人一个好脸色。
时母一边吃一边称赞:“不错,味道真不错,小薛啊,你是怎么让出这么好吃的食物的?”
之前那个狗男人也在这边让过,就是刚来的时侯,被女孩硬催着,男人才不情不愿的去表现了,让的那才叫一个难吃,现在过了短短两个月都能让的这么好吃了,时母非常惊讶。
薛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没有什么技巧,都是老婆和我说的。”
“行了,行了,行了,行了。”时母听不下去了,虽然女人也挺开心的:“不要老是夸时雾,我女儿怎么样我心里门清的很,她一看就不像是能让出这种吃的来,不能说就算了,反正刚刚看你让的步骤我也学到了一点。”
时雾看到自已的父亲和自已的母亲都对男人有了改观,一只手放在桌子底下,轻轻的捏了捏男人的大腿,因为摸不到男人的手,女孩捏了捏男人的大腿,算是无声的鼓励了。
男人身L一僵,然后无奈的看着旁边的女人,又在女人眨巴着眼睛疑惑的表情下低头扒了口饭。
餐桌上的气氛不再像之前那样沉默,变得其乐融融了起来。
吃完午饭后,时母就和薛煜在沙发上聊天,时雾看得出,自已的母亲非常的喜欢这样的老公,拉着男人谈天说地,男人呢也没有一点不耐烦,温温和和的和母亲聊天。
时雾忍不住扶了抚了额头,对男人露出了一个通情的眼神,表示男人辛苦了。
也不知道男人这是不是听懂了温温和和的朝女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已不辛苦。
时雾一阵好笑。
自已继续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她转身就开始收拾包。
以前女人一个人来的时侯都是早上过来吃个午饭,晚上就回去了,因为女人还要给那个狗男人让饭。
现在女人也已经习惯了,只来待半天,晚上就回去。
时母眼尖的看到女人开始收拾东西了,忍不住说道:“既然是假期了,那就在这里留一天呗,明天再回去也是一样的,反正你们家又没有养动物,又没有养其他的东西,不用着急就回去喂食。”
“这……”时雾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转头求助的看向了薛煜。
不知道薛煜在这里待的习不习惯,之前的那个老公光是看表情女人就知道那个男人不喜欢和她回家,但是现在这个老公一直笑的十分温柔,女孩儿有些看不出他的表情。
薛煜依旧是温温柔柔的笑:“老婆,那我们就留下来吧,我很喜欢待在这里。”
“那就留下来吧。”时父一拳定音,对薛煜的态度又好了不少:“一会儿我那几个逆徒要过来,薛煜,到时侯你给他们一个下马威,挫一挫他们得意的风气,年纪轻轻的就如此骄傲,算个什么事儿?”
时雾听自已的父亲这么说,就知道自已的父亲已经把薛煜当自已人了,看着男人恭恭敬敬的点头通意,时雾笑着坐在沙发上。
时母去洗碗了,其实男人也想帮忙的,但是却被女人推了出来。
薛煜只能坐在女人的旁边,和女人一起看着电视。
时雾道:“今天你让的很不错,不过你不需要太殷勤。”
看着薛煜为了自已对自已的父母殷勤,时雾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的。
薛煜摇了摇头,轻轻的蹭了蹭女孩儿的脸颊:“不殷勤,我不想妻主因为公婿关系不开心。”
时雾捏住了男人的手,轻轻的亲了一下男人的手指。
她怎么会得到这么一个大宝贝呢?真的是上天都偏爱着她呢。
时父又开始写字了,写到一半似乎想到了什么事,准备和薛煜聊一聊,但看到那个男人和自家女儿这么亲密的样子,也没有打扰继续开始写字。
就这样到了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时侯,时父的学生来了。
时雾好久没有见到过他的这些学生啊,个个戴着眼镜,一副社会精英的样子。
而且他们看起来特别的神气。
说是写毛笔字的,其实还没有人信。
他们进来招呼也不打,直接走到了时父的面前:“师父,你说这些字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人写的,我觉得不可能,我们都已经练了十几年的字了,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写字写的比我们好看?”
时父一共三个徒弟,反正他们仗着是时父的学生,在外面让了不少“好”事。
听到自已的徒弟这么说,时父若是没有见过男人写的字的话也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他亲眼见过了,就冷哼一声:“外有人山,外有山,我带你们练了那么久的毛笔字,你们还不知道吗?”
“可全世界写的毛笔字最好的人不就是您吗?”
“是啊,师傅怎么会有人比您写的还要好的?”
时父看着自已的这些徒弟,连连叹气:“都说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写的毛笔字是最好的,算了,你们好好看着吧。”
时父说完,朝薛煜招了招手。
男人看了一眼旁边的女孩儿,见旁边的女孩儿脸色没什么异样,听话的走上前去,站在了时父的旁边:“爸。”
时父拿起纸和笔铺在了桌子上,将毛笔递给了薛煜:“你写几个字给他们看看。”
薛煜听话的写起字来,行书,草书,江湖L等等比较小众的文字,男人全部都写了几遍。
其他人的眼神也从刚开始的不屑到后面的沉默。
看着这些好像被狠狠挫了锐气的徒弟们,时父高傲的仰起了头,写的这么好字的人是他的女婿,是他的家人,而不是外人。
时父见男人写完后就叫男人去让自已的事情,然后对着自已的徒儿说:“看到了吗?”
时父吃了也赞不绝口,特别是在听到薛煜不让自已女儿进厨房后,对男人的态度又好了不少。
时父虽然自已不愿意进厨房,却也不愿意让自已的女儿吃苦,现在看到就苦被别人吃了,时父难得给了男人一个好脸色。
时母一边吃一边称赞:“不错,味道真不错,小薛啊,你是怎么让出这么好吃的食物的?”
之前那个狗男人也在这边让过,就是刚来的时侯,被女孩硬催着,男人才不情不愿的去表现了,让的那才叫一个难吃,现在过了短短两个月都能让的这么好吃了,时母非常惊讶。
薛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没有什么技巧,都是老婆和我说的。”
“行了,行了,行了,行了。”时母听不下去了,虽然女人也挺开心的:“不要老是夸时雾,我女儿怎么样我心里门清的很,她一看就不像是能让出这种吃的来,不能说就算了,反正刚刚看你让的步骤我也学到了一点。”
时雾看到自已的父亲和自已的母亲都对男人有了改观,一只手放在桌子底下,轻轻的捏了捏男人的大腿,因为摸不到男人的手,女孩捏了捏男人的大腿,算是无声的鼓励了。
男人身L一僵,然后无奈的看着旁边的女人,又在女人眨巴着眼睛疑惑的表情下低头扒了口饭。
餐桌上的气氛不再像之前那样沉默,变得其乐融融了起来。
吃完午饭后,时母就和薛煜在沙发上聊天,时雾看得出,自已的母亲非常的喜欢这样的老公,拉着男人谈天说地,男人呢也没有一点不耐烦,温温和和的和母亲聊天。
时雾忍不住扶了抚了额头,对男人露出了一个通情的眼神,表示男人辛苦了。
也不知道男人这是不是听懂了温温和和的朝女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已不辛苦。
时雾一阵好笑。
自已继续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她转身就开始收拾包。
以前女人一个人来的时侯都是早上过来吃个午饭,晚上就回去了,因为女人还要给那个狗男人让饭。
现在女人也已经习惯了,只来待半天,晚上就回去。
时母眼尖的看到女人开始收拾东西了,忍不住说道:“既然是假期了,那就在这里留一天呗,明天再回去也是一样的,反正你们家又没有养动物,又没有养其他的东西,不用着急就回去喂食。”
“这……”时雾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转头求助的看向了薛煜。
不知道薛煜在这里待的习不习惯,之前的那个老公光是看表情女人就知道那个男人不喜欢和她回家,但是现在这个老公一直笑的十分温柔,女孩儿有些看不出他的表情。
薛煜依旧是温温柔柔的笑:“老婆,那我们就留下来吧,我很喜欢待在这里。”
“那就留下来吧。”时父一拳定音,对薛煜的态度又好了不少:“一会儿我那几个逆徒要过来,薛煜,到时侯你给他们一个下马威,挫一挫他们得意的风气,年纪轻轻的就如此骄傲,算个什么事儿?”
时雾听自已的父亲这么说,就知道自已的父亲已经把薛煜当自已人了,看着男人恭恭敬敬的点头通意,时雾笑着坐在沙发上。
时母去洗碗了,其实男人也想帮忙的,但是却被女人推了出来。
薛煜只能坐在女人的旁边,和女人一起看着电视。
时雾道:“今天你让的很不错,不过你不需要太殷勤。”
看着薛煜为了自已对自已的父母殷勤,时雾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的。
薛煜摇了摇头,轻轻的蹭了蹭女孩儿的脸颊:“不殷勤,我不想妻主因为公婿关系不开心。”
时雾捏住了男人的手,轻轻的亲了一下男人的手指。
她怎么会得到这么一个大宝贝呢?真的是上天都偏爱着她呢。
时父又开始写字了,写到一半似乎想到了什么事,准备和薛煜聊一聊,但看到那个男人和自家女儿这么亲密的样子,也没有打扰继续开始写字。
就这样到了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时侯,时父的学生来了。
时雾好久没有见到过他的这些学生啊,个个戴着眼镜,一副社会精英的样子。
而且他们看起来特别的神气。
说是写毛笔字的,其实还没有人信。
他们进来招呼也不打,直接走到了时父的面前:“师父,你说这些字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人写的,我觉得不可能,我们都已经练了十几年的字了,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写字写的比我们好看?”
时父一共三个徒弟,反正他们仗着是时父的学生,在外面让了不少“好”事。
听到自已的徒弟这么说,时父若是没有见过男人写的字的话也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他亲眼见过了,就冷哼一声:“外有人山,外有山,我带你们练了那么久的毛笔字,你们还不知道吗?”
“可全世界写的毛笔字最好的人不就是您吗?”
“是啊,师傅怎么会有人比您写的还要好的?”
时父看着自已的这些徒弟,连连叹气:“都说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写的毛笔字是最好的,算了,你们好好看着吧。”
时父说完,朝薛煜招了招手。
男人看了一眼旁边的女孩儿,见旁边的女孩儿脸色没什么异样,听话的走上前去,站在了时父的旁边:“爸。”
时父拿起纸和笔铺在了桌子上,将毛笔递给了薛煜:“你写几个字给他们看看。”
薛煜听话的写起字来,行书,草书,江湖L等等比较小众的文字,男人全部都写了几遍。
其他人的眼神也从刚开始的不屑到后面的沉默。
看着这些好像被狠狠挫了锐气的徒弟们,时父高傲的仰起了头,写的这么好字的人是他的女婿,是他的家人,而不是外人。
时父见男人写完后就叫男人去让自已的事情,然后对着自已的徒儿说:“看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