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56式半自动步枪单杀大孤子,刺激!

李居安扒开烧苗,用手摸索两下嗅了嗅气味,骚臭味熏得他直瞪眼。
“牲口!臭得辣眼睛。”
他有些惋惜身边没有猎犬。若这时候身边带着追踪猎犬,这么新鲜的烧苗出现,猎犬定能激动地冲出去,循着气味将野猪快速找出来。
但现在,他孤身一人,只能拼接早年和爷爷走老参道的经验,去野猪常出没的地带寻找更多线索。
兴安岭老沟背的阴山岗上,满目都是葳蕤茂盛的松树林海,也是林场野猪最常出没的地带。
李居安提着56式半自动步枪,走在松树林海间,靴子踩过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头顶枯树枝积雪坠落。
这一片地带,遍地都是野兽脚印,大大小小,深深浅浅,可以说只要胆大心细,就会有所发现。
也是运气好,他没走两步,就听见野兽凶悍的吼叫。
一头大孤子,嘴上挂着两颗溜尖獠牙,全身挂着泥油甲,正莽劲在粗糙的松树干上蹭痒痒。
大孤子又叫独公,是离开猪群独立讨生活的公猪,脾气暴躁,性格异常彪悍。能在兴安岭凶险环境,独自长到250多斤的独公,生存自信心和体魄都达到巅峰。
大孤子远远听见雪地动静,也不慌张,淡定地继续蹭着痒痒,非常畅快。松树油脂,在大孤子身上均匀的来回蹭抹,缓解难耐的奇痒。整个松树林海都是大孤子爽极的哼唧低吼。
李居安没有惊动公猪,在灌木丛后缓缓蹲下来,仔细观察。
他本来以为只是头200斤的黄毛子,没想到这头体型比黄毛子更大,都快接近300斤的炮卵子。
一般炮卵子会携妻带妾,成家立业,不只是一头,而是野猪一家子聚集出现。所以就这一点来说,他今儿个运气真的不错。独公,要比一群野猪好狩猎许多。
他目光移到大孤子身上挂着的泥油甲,心中一凛,紧张起来。这身泥甲,真厚实!得亏他手里的不是气枪,若是普通气枪,都打不穿这么坚硬的泥油甲。
兴安岭蚊虫很多,野猪夏季饱受蚊虫侵扰,不得不泡在泥塘里,把毛发稀疏的身体滚满稀泥巴水。在烈日暴晒后,泥巴壳包裹身体,这也是野猪为了解决蚊虫刁难,做出的反抗。但在冬季,野猪浑身泥巴壳奇痒,就只能找粗糙树干蹭痒痒。
林场满是松海,松树干油脂含量极大,本就坚硬的泥巴壳,被油脂裹紧实了,成了更结实的铠甲。越发坚硬的泥油甲,就连峨嵋EM45
B-3气步枪都未必能打穿。
李居安盯着大孤子,估算距离约莫是百米,他举起56式半自动步枪。
他瞄准大孤子耳朵下方,这个头部部位以百米距离,按照7.62毫米子弹的威力击中,几乎是一枪倒。
他瞄准,果断扣扳机。
砰——!
轻脆的枪响后,枪管后膛就冒出白烟。
大孤子刚好蹭痒痒舒服,调换了一个位置。突如其来的轰击,在大孤子后背轰进一个眼,出来一个洞,猪身超前翻了三个跟头,嘴啃在雪地里。
李居安心中暗叫:擦过去了!
好巧不巧,他开枪的同时大孤子换了个方向,子弹没有进入耳朵下方的头部,而是对准身子击穿泥油甲,子弹扎在肋八子上。
如果头部集中,基本一枪倒,但心脏被击中,野猪还能跑出去。现在击穿泥油甲,强烈的痛,和被攻击的愤怒,让大孤子撅起溜尖獠牙,愤怒凶悍地盯住灌木方向,后腿莽劲就横冲,直奔李居安!
獠牙似两把尖利的弯刀,百米距离一顿猛突,大孤子一心要撞死他。
距离太近!
他都能闻到面前奇臭无比的骚味,和大孤子身上的血腥臭味。
李居安心中唾骂:草!
他举起56式半自动步枪,感受心口强烈咚咚的狂跳,几乎是用枪管抵住大孤子猛扑的冲击,扣动扳机又是一枪。
砰——!
枪身上抬抛壳,伴随巨大的后座力,他整个人跟着向后顿了一下。打爆大孤子心脏!
大孤子心脏被击中,大口怒喘气越发愤怒,但还能扑。
极近距离的交锋,击出两枪后,火药爆炸的高温让雪融了一片。
李居安忍着虎口的滚烫,用枪把子朝大孤子面门继续开枪。
大孤子后腿莽足劲猛蹬,溜尖獠牙将枪把子撞飞,李居安也被奇大无比的撞击力,冲倒在地。
猎枪掉落在旁边,他侧躺被撞倒,上身棉袄缩起露出腰部的肉。
柔嫩的腰部暴露在大孤子面前。
浑身浴血的大孤子速度慢了许多,但撅起溜尖獠牙依旧极有杀伤力,对着他露出的腰腹就要拱。
李居安血压“噌”涌上头,脑瓜子嗡嗡的,这牲口成了精!
他右手下意识颤抖,压制恐惧感,暴戾气灌顶,双目血厉。绝对不能叫这牲口冲撞他腰腹。尖锐的獠牙就和弯刀似的,别说撅牙掀撞,单说这一下冲撞,就能叫他大肠小肠都掉出来。
猎枪已经被掀飞,必须用更趁手的武器,草!
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大孤子接近300斤的体型,野兽濒死的横冲报复,让他肾上腺素狂飙,危机感涌出。他眼睛眯起,棕色瞳孔闪出凶光,仿佛沉睡猛虎突然惊醒。
他抵死拼尽全力,额头青筋暴起,抽出腰间的侵刀,手臂肌肉青筋一根根绽开,背阔肌拉伸,巨大的贯穿力,对准大孤子低头冲撞的耳下部位狠狠扎下。
侵刀狠狠扎进大孤子耳朵下方。
鲜血浸染白色侵刀,直插入大孤子耳下脑部。
大孤子撅牙的惯性让它啃在雪地里,三个跟头翻滚后,四蹄朝天仰壳了。
雪落声消散,松海只剩下寂静。
李居安看着僵死的大孤子,感受到胸口心脏还在狂跳。他过去常幻想能有机会杀死野猪,今儿个头一回办到。他血液都在沸腾,强烈的爽感,让他热血上头,内心大呼过瘾!
“得嘞!真特么爽!”
他一脚踹向大孤子僵硬的仰壳身体。
两枪打出去,一枪打中肋八子,一枪打中心脏。要不是最后侵刀的这么一捅,他和大孤子能双双交代在这林子里。
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和单杀大孤子的刺激快感,让他胸口剧烈起伏。生死一线,和凶悍猎物斗智斗勇,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其乐无穷!做猎户,非常爽。
他一把将侵刀拔出来,对着大孤子脖子捅下刀,开始放血。
在开膛后,他将野猪的内脏掏出来,在雪地里狠狠搓揉,然后用血把猪膛里塞一遍,搓了搓,才把内脏塞回去。
野猪肠子的臭味,把他能熏晕。
但他一想到内脏也是肉,屯里家家户户缺油水,娘和妹妹又面黄肌瘦,营养不良。大孤子肉是又骚又臭,关键还咬不动,但也能让全家人美美饱餐一顿,补上荤腥油水。
李居安掏出麻绳,将大孤子后腿绑缚,抬到松木滑子上就往回拖曳。
他心里美滋滋的,今晚炕桌上,满满一大盆五花肉炖酸菜,再配上玉米面大饼,齐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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