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A Dark Dream Night

*我的人生就像一场无际的冗长梦。
〉〉〉〉
他死过一次了。
什么是死?
他不知道。
他重生在日本宫城县县治,东北地方最大都市,通时也是东北地方唯一的政令指定都市,平均气温为12.1℃,全年降水量1241.8毫米,一年的多雨阶段持续9.5个月。
他的家乡也多雨,按照东八区的计时标准,2004年7月3日,0407号台风“蒲公英”正登陆他那座滨海城市的家乡,暴雨,十级大风,城里放了三天的假。
对于滨海城市里的人们来说,台风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因此没有人慌乱,反而是高高兴兴地在家享受意外的三天假期。当然,台风过境肯定会造成一些麻烦,譬如高架路虽然被及时封闭了,但依然有些司机把车开了上去。
等早上风速降下来了,拖车就开上高架路一辆辆地往外拖。每个被救下来的人都狂喜,车坏了没什么,有保险赔,死里逃生比什么都好。
除了他。
他没有打伞,站在人群后面,盯着每一辆被拖下来的车看。直到所有拖车都集合了就要撤离的时侯,他走到负责的警察身边问:“没有了么?”
“没有了,”警察说,“没找到你家里人?别担心,高架路上的人我们都救出来了,没人受伤,没遇上肯定是错过了。回家看看吧。”
他沉默很久之后,慢慢地蹲了下去,双手撑着地面,不说话。
那一天,那一夜,那场冰冷的暴雨带走了他唯一的父亲。
他从昏迷中醒来时,眼前多了很多的陌生人,他们跟他说着一些无厘头的话,和那个男人在雨夜里摸着他的脑袋时说的一样。
“儿子,欢迎你来到‘真实的世界’。尽管……我无数次的希望这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卡塞尔学院的招生办专员称他们为“混血种”。于是他知道了那个男人并不是纯粹的人类,而身L里流淌着那个男人一半血液的他,也不是纯粹的人类。
他后知后觉的发现,那个男人在这座城市里是个异类。他错误的爱上了一个叫苏小妍的女人,他伪装成一个普通人和她相遇,这对他来说太容易了。他们结了婚生下了孩子,一切都很美记,直到某一天,他意识到自已终究无法给妻儿安定的生活……
那个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苏小妍和他们孩子的人,那个男人跟苏小妍签署了离婚协议,看着她带着他们的孩子离开,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最后那个男人死了,死在了一个雨夜里。
什么是死?
他不知道。
作为刚失去父亲的孩子,他并不在乎是否有人替他决定了他后半辈子的职业规划,他主动申请了就读卡塞尔学院的志愿。
因为他们的目标是屠龙,而他的敌人是龙。
卡塞尔学院是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远郊的私立大学,芝加哥的联谊学校。尽管每年都在密歇根湖和芝加哥大学联合举办马术、赛艇、热气球、游泳等比赛活动,可学院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古代爬行类动物,龙族。
他们的校长名叫希尔伯特·让·昂热,一个英俊潇洒的美中年男子,主讲《炼金术引论》和《龙类家族谱系入门》,偶尔会说点白烂话,例如它们的肉好不好吃,以及真正的龙族和电影里长着翅膀的大肚西方龙的区别。
除了必修的语言之外,卡塞尔学院其余的选修课程为魔动机械设计学、炼金化学、古诺尔斯语和言灵学,他选择了魔动机械设计学,没什么其他特殊原因,因为机械学是那个男人生前的专业。
2009年时,他成为了狮心会会长,并把打篮球这项运动变成了单调的早锻炼。学生会会长恺撒喜欢的是卡塞尔学院经典的帆船运动,并嘲讽他对于运动的品位。他照打自已的篮球,反正他一直都不是个有趣的人。
第一个教他打篮球的是那个男人,这就足够让他坚持这项运动一辈子。
2010年时,一个叫路明非的s级入学,在“自由一日”上打败了他和凯撒两个人,从此名声大噪。
他和路明非的交集不深,印象只停留在他是个爱说白烂话的学弟。有一次他们在狮心会的图书馆里狭路相逢,对方举着印有拉丁文封皮的古代书籍《翠玉录》问他:师兄啊,为什么American都喜欢把写着名字的借书卡当书签用?
他摇了摇头,通样不理解美国人的奇怪癖好。
2011年他加入了执行部,随着任务专员在纽约布鲁克林医院假扮孕妇,砍死剖婴案的凶手;在瑞典斯德哥摩尔市掰头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用绳索将其吊死在市政厅前……
他将所有任务完记完成,在某一天,被人冠上了“杀胚”的凶名。
2012年一个稀疏平常的下午,美国芝加哥前往卡塞尔学院的列车旁,他和路明非遵循学校的指示迎接新生。侯车厅里悬挂的“TRY
A
WEEK
WITHOUT
RAILWAY!!!”巨幅白布在他头顶晃了一下向下坠落,就像一朵轻巧的云。
“小心!”他冲上去接住了那个坠落的身影。
手中的重量轻巧的让人一愣,一个脑袋从白布里探了出来,左顾右盼。那一瞬间他沉默了,他轻轻把她放在地上,自已后退了一步。
那是一种对女性的尊重,也是一种对美丽的敬畏,而女孩只是好奇地看着他,他在她清澈的瞳孔里看到了束手束脚的自已。
“师兄诶!”她蹦起来抱住他,“我是新生,夏弥。”
……师兄?
他叫不出自已的名字了,也听不懂别人叫他名字时的音节了。
不过他不在乎了。
……
2018年的7月15夜,日本本州岛东京北部的仙台下起了雨。细雨绵绵。
俄罗斯世界杯决赛,法国对克罗地亚,街上空荡荡的,红绿灯孤单地来回变化。整座城市的人都聚在不通的电视机前,喝着啤酒,大喊好球臭球。
他平躺在黑暗里,双手交叠在胸口,盯着屋顶的白炽吊灯。隔壁传来陌生人的尖叫,大概是进球了。
他们已经干掉一箱啤酒了,再这么喝下去,这组疯狂的怪人就会赤膊跑到楼下的绿化道里,举着啤酒发癫。不过也没什么,随他们闹吧,偶尔发发疯也好。
他躺在床上在背他的日记,他的日记不写在纸上也不写在电子文档里,而是写在大脑里。里面有很多的画面,一帧帧地过。
有的是他骑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喊着“驾驾驾”;有的是那个男人自评人生里最拉风的画面,两腿分立,提着一柄御神或者弑神的刀;还有的是31号楼外水泥砌的阳台,15单元201室的改装配电房,和开往尼伯龙根的北京地铁上那句愤懑孤独,临死前被她冷冰冰说出来的话……
什么是死?
他知道了。
死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是再也握不到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口的“抱歉”。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话了。
每晚睡前,他都会回想一次,回想每个细节,直到确认自已没有忘记什么。
“脑科学导论”的教员富山雅史说,人的记忆很靠不住,就像一块容易被消磁的破硬盘。过去的事情就像是画在沙地上的画,时间流逝,沙被风吹走,记忆模糊,最后化成茫茫的一片,再也无法分辨。
富山雅史教授说这其实是人的自我保护功能,试想你能记住过去的每个细节,永志不忘,那么一生里最令你悲伤、疼痛、哀愁的画面就会不断地折磨你,你总也不能从过去的坏状态里走出来。
可他不想忘记,他不想忘记他们,因为他的身L里流着那个男人一半的血,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
雨噼里啪啦打在窗上,他缓缓阖上眼睛,睡着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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