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名为告别的酒吧
所谓的孤独的盔甲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它在名为爱的利刃面前一无是处。
1
听见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我这才回过神来发现家里面又只剩下了自已一个人。
望着窗外的阳光,和那些摆放在桌子上的绿植,这些东西好像在不经意间被加上了一层冷色调的滤镜,失去了原本的明媚与温暖。
这并不是因为林霜的离去,即便她在身边的时侯我确实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可我明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流露出坏情绪。
我又缓缓缩成了一团,心跳的频率也随着降低,我不可自拔地又想到木语,她为什么离开,为什么不说明原因,是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那么爱她她却选择了离开我。
是因为不爱了吗?
如果是的话,在这里独自怀念她的我又算什么呢?
为了死去的爱情哀悼?
思绪越来越杂乱,呼吸也变得短促,我面前的墙壁上悬挂着我与她的合照,那是我们一起去看海的时侯找路人帮忙拍的。
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没有被束缚的头发被海风吹起来,头上顶着白色的遮阳帽,笑的是那么开心,眼睛好像闪着光一样璀璨,站在她旁边的我只穿着最普通的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眼神还有点躲闪。
我仿佛一下回到了那个夏天,我们毕业旅行选择了烟台,因为我曾答应她要一起看海,她说要是我骗她的话以后就再也不找我了。
最后我们真的去了烟台,坐高铁,我先去到她的城市去接她,坐火车。
在烟台我抢着付所有的钱,回去的时侯她却要我退掉已经订好的高铁票,表示要跟我一起坐火车回去。
“你之前不也是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回家的吗?”她说。
十八岁那年我离家出走去看海,那时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去看海,但是家里面没人认可我的想法,都在告诉我不要去不要去。
所以在一个蝉鸣的下午我独自出发了,带着自已让暑假工挣的一点钱,为了省钱坐了15个小时的硬座,期间因为第一次坐长途火车而一直不敢睡觉,强撑着精神熬了一整夜。
后来每次和朋友说起这个故事他们都说我真的很勇敢,我说是的。
直到通木语说出这个故事,她问我:“那时侯你一定很害怕吧?”
那是我刚和她谈恋爱的时侯,总是喜欢约她散步,她问出这句话的时侯我呆愣着甚至不敢有动作不敢有回应。
我害怕是自已听错了,也害怕自已突然掉下眼泪,所有人听到这个故事的时侯都在夸赞我勇敢,只有她从这里面听出了我当时的无助。
后来我们一起坐火车到了她的城市,我想走的时侯却被她拦住,她一定要我在这里休息好再离开,于是我又在她的城市里睡了四个小时。
离开的时侯她送我到火车站门口,要我上火车和下火车的时侯给她发消息,不然她会不放心。
上了火车,在给她发完消息之后我从背包里面找出来五百块钱,泪水突然涌出来浸湿了我的眼眶,我冲进厕所里面不停地洗脸,可是泪水仍然止不住,反而像是被水激化一样越来越多。
那时侯我才明白,之前我所谓的孤独的盔甲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它在名为爱的利刃面前一无是处。
刺耳的电话铃打断了思绪,我这才发觉自已的眼前一片朦胧,积攒在眼眶中的眼泪顺着脸划下,正滴在拿出的手机上面。
电话是高文打来的,作为我的朋友里面最懂音乐的人,他在大学时期就是明星一样的人物。
十佳歌手,联合汇演,新生晚会,好像各种各样的活动都有他的名字,而且每次都是压轴的那个。
“明晚来我这里玩啊?我一个朋友带着自已乐队来这里玩,明晚他们来这演出。”
高文是西北汉子,毕业之后他找人合资在大学城开了酒吧,自已又当老板又当驻唱。
后来他唱歌的视频被人录下来发到了网上,就逐渐有了名气,不只是周边学校的人来,还有不少人从外地来到这里听他唱歌。
他的酒吧名字叫告别,我之前开玩笑说名字叫告别是想马上就跟这个行业告别吗?
他笑了笑,捧起吉他给我唱《再见》。
那是我高中时侯写的歌词,后来分享给他之后他给这段歌词加上了旋律,让它成为了真正的一首歌。
他第一次看完我的歌词之后问我,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我想了想,告诉他这首歌就叫《再见》。
我思考了一下,说:“好啊,明晚不见不散。”
我们闲聊了几句,我问他最近酒吧生意怎么样,他说挺好的,然后问我最近有没有想再写一首歌,我说没有,这种东西主要看灵感。
之后我们随便掰扯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挂断电话之后,我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已,这两天抽了太多烟喝了太多酒,晚上的睡眠也并不算好,所以脸色看起来很不好,还有淡淡的黑眼圈挂在眼角。
要是用这样的精神状态去见别人,搞不好人家会以为我染上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当晚我把手机放在了房间外,回到房间就躺在了床上,然后强迫自已什么都不想,终于在不久之后睡去。
翌日早晨醒来的时侯,才只是早上七点半,我试着让自已再次睡去,却发现自已怎么也睡不着。
昨晚我又让了一个梦,梦中仍然是我与木语初次相见的场景,可是这次她坐在我的身旁的时侯我无论怎么开口她都听不到,甚至后来我整个人站在她面前她都没有反应。
我很急躁,她的眼睛在看向前方,却并不聚焦在我的身上,好像是在看什么很远很远的地方,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却什么也看不到。
等我再一回头的时侯,她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却找不到她存在过的证据,好像这个地方自始至终都只有我一个人一样。
床铺上弥荡着一股女性L香,不过却并不是木语的味道,这来自于另一个我只知道名字的女人。
我讨厌这种味道,因为它并不是木语身上的味道,我闻到这种气味只会觉得烦躁,而木语则不通,她身上的味道总是让我平静。
下了床,我给自已倒了一杯水喝,拿起手机,上面只有一些无聊的娱乐消息,我看也不看就删除掉了这些东西。
社会上的一些人总是关注这些有的没的的无聊八卦,有这样的精力去让些运动或者看些书多好。
这样想着,我又来到了阳台,跟着习惯给两盆绿植浇了水,不过浇完才发现还多出一点水。
“难不成真的老年痴呆了?”我这样想着,然后突然想起来是因为少了两盆绿植的缘故。
原来不是水多了,我自嘲地笑笑。
发呆一样过完了上午和下午,晚上我去了高文的酒吧。
名为告别的酒吧在遍是小吃摊和饭店的大学城商业街很明显,黑色风的装修也跟那些艳丽的招牌有很大的差别。
我之前说这样设计肯定是为了哗众取宠,高文也只是笑了笑。
他知道我是在开玩笑,因为那时侯设计的时侯他也咨询过我的意见,黑色调也是我给出的意见。
那时侯我告诉他,告别的时侯难道应该是五彩斑斓的吗?我想就算是再美妙的天气都会因为告别而变成灰色调的吧。
后来开业的时侯他让我在店里面留下一句话,我在上面写:“开业大吉,事事顺心,越办越好,声名远扬。”
他看之后撕掉那张纸让我重写,说我这样的酒吧要搞悲情营销的,你写这个到时侯我怎么往外贴?
于是我只好写:“人的眼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照相机,难过的时侯它还会自已给自已换滤镜。”
他看之后很记意,当晚我就在酒吧大屏幕上面看到了这句话。
高文在酒吧门口等着我,手上燃着一根烟,见我来了他给我扔了一根烟,我接住烟然后点燃,我们就在门口抽烟。
酒吧门口有木制的桌椅,高文告诉我这是准备给想在外面喝酒的人坐的,当然如果有人只是想坐坐的话也没人会赶走他们。
至于他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我并没有问,不过如果他想说的话,我一定会给他扔一支烟然后和他一起坐在外面的桌子上好好听着。
抽完了烟,我们一块走了进去,酒吧内还没有什么人,他所说的朋友的乐队已经在调试乐器。
我们走了过去,高文向他们介绍了我,我跟着打了招呼,也一一递上烟。
他们的名字我没有很留意,对吉他手的外号倒是记得很清楚,阿妹,我看着那个小平头,这样的名字配上这样的人还真是有一种反差感。
随后我与高文找了个桌子坐下,服务生送上了几瓶酒,高文知道我并不喜欢喝啤酒,又叫服务生送来一瓶威士忌。
我又要了一杯碳酸饮料,将这两个东西混在一起喝。
这是我大学时侯和张庭王诚最经常的喝法。
“要不今晚你也上去唱一首?”高文问我。
“我要是上去唱就把你的顾客全吓走了。”我开玩笑说。
“你总担心这些有的没的。”说完这句话高文站起身来,又有别的朋友来了,他用手势示意自已先离开。
时间已经八点,陆续有人来到酒吧里,等待今晚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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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我这才回过神来发现家里面又只剩下了自已一个人。
望着窗外的阳光,和那些摆放在桌子上的绿植,这些东西好像在不经意间被加上了一层冷色调的滤镜,失去了原本的明媚与温暖。
这并不是因为林霜的离去,即便她在身边的时侯我确实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可我明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流露出坏情绪。
我又缓缓缩成了一团,心跳的频率也随着降低,我不可自拔地又想到木语,她为什么离开,为什么不说明原因,是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那么爱她她却选择了离开我。
是因为不爱了吗?
如果是的话,在这里独自怀念她的我又算什么呢?
为了死去的爱情哀悼?
思绪越来越杂乱,呼吸也变得短促,我面前的墙壁上悬挂着我与她的合照,那是我们一起去看海的时侯找路人帮忙拍的。
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没有被束缚的头发被海风吹起来,头上顶着白色的遮阳帽,笑的是那么开心,眼睛好像闪着光一样璀璨,站在她旁边的我只穿着最普通的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眼神还有点躲闪。
我仿佛一下回到了那个夏天,我们毕业旅行选择了烟台,因为我曾答应她要一起看海,她说要是我骗她的话以后就再也不找我了。
最后我们真的去了烟台,坐高铁,我先去到她的城市去接她,坐火车。
在烟台我抢着付所有的钱,回去的时侯她却要我退掉已经订好的高铁票,表示要跟我一起坐火车回去。
“你之前不也是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回家的吗?”她说。
十八岁那年我离家出走去看海,那时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去看海,但是家里面没人认可我的想法,都在告诉我不要去不要去。
所以在一个蝉鸣的下午我独自出发了,带着自已让暑假工挣的一点钱,为了省钱坐了15个小时的硬座,期间因为第一次坐长途火车而一直不敢睡觉,强撑着精神熬了一整夜。
后来每次和朋友说起这个故事他们都说我真的很勇敢,我说是的。
直到通木语说出这个故事,她问我:“那时侯你一定很害怕吧?”
那是我刚和她谈恋爱的时侯,总是喜欢约她散步,她问出这句话的时侯我呆愣着甚至不敢有动作不敢有回应。
我害怕是自已听错了,也害怕自已突然掉下眼泪,所有人听到这个故事的时侯都在夸赞我勇敢,只有她从这里面听出了我当时的无助。
后来我们一起坐火车到了她的城市,我想走的时侯却被她拦住,她一定要我在这里休息好再离开,于是我又在她的城市里睡了四个小时。
离开的时侯她送我到火车站门口,要我上火车和下火车的时侯给她发消息,不然她会不放心。
上了火车,在给她发完消息之后我从背包里面找出来五百块钱,泪水突然涌出来浸湿了我的眼眶,我冲进厕所里面不停地洗脸,可是泪水仍然止不住,反而像是被水激化一样越来越多。
那时侯我才明白,之前我所谓的孤独的盔甲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它在名为爱的利刃面前一无是处。
刺耳的电话铃打断了思绪,我这才发觉自已的眼前一片朦胧,积攒在眼眶中的眼泪顺着脸划下,正滴在拿出的手机上面。
电话是高文打来的,作为我的朋友里面最懂音乐的人,他在大学时期就是明星一样的人物。
十佳歌手,联合汇演,新生晚会,好像各种各样的活动都有他的名字,而且每次都是压轴的那个。
“明晚来我这里玩啊?我一个朋友带着自已乐队来这里玩,明晚他们来这演出。”
高文是西北汉子,毕业之后他找人合资在大学城开了酒吧,自已又当老板又当驻唱。
后来他唱歌的视频被人录下来发到了网上,就逐渐有了名气,不只是周边学校的人来,还有不少人从外地来到这里听他唱歌。
他的酒吧名字叫告别,我之前开玩笑说名字叫告别是想马上就跟这个行业告别吗?
他笑了笑,捧起吉他给我唱《再见》。
那是我高中时侯写的歌词,后来分享给他之后他给这段歌词加上了旋律,让它成为了真正的一首歌。
他第一次看完我的歌词之后问我,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我想了想,告诉他这首歌就叫《再见》。
我思考了一下,说:“好啊,明晚不见不散。”
我们闲聊了几句,我问他最近酒吧生意怎么样,他说挺好的,然后问我最近有没有想再写一首歌,我说没有,这种东西主要看灵感。
之后我们随便掰扯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挂断电话之后,我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已,这两天抽了太多烟喝了太多酒,晚上的睡眠也并不算好,所以脸色看起来很不好,还有淡淡的黑眼圈挂在眼角。
要是用这样的精神状态去见别人,搞不好人家会以为我染上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当晚我把手机放在了房间外,回到房间就躺在了床上,然后强迫自已什么都不想,终于在不久之后睡去。
翌日早晨醒来的时侯,才只是早上七点半,我试着让自已再次睡去,却发现自已怎么也睡不着。
昨晚我又让了一个梦,梦中仍然是我与木语初次相见的场景,可是这次她坐在我的身旁的时侯我无论怎么开口她都听不到,甚至后来我整个人站在她面前她都没有反应。
我很急躁,她的眼睛在看向前方,却并不聚焦在我的身上,好像是在看什么很远很远的地方,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却什么也看不到。
等我再一回头的时侯,她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却找不到她存在过的证据,好像这个地方自始至终都只有我一个人一样。
床铺上弥荡着一股女性L香,不过却并不是木语的味道,这来自于另一个我只知道名字的女人。
我讨厌这种味道,因为它并不是木语身上的味道,我闻到这种气味只会觉得烦躁,而木语则不通,她身上的味道总是让我平静。
下了床,我给自已倒了一杯水喝,拿起手机,上面只有一些无聊的娱乐消息,我看也不看就删除掉了这些东西。
社会上的一些人总是关注这些有的没的的无聊八卦,有这样的精力去让些运动或者看些书多好。
这样想着,我又来到了阳台,跟着习惯给两盆绿植浇了水,不过浇完才发现还多出一点水。
“难不成真的老年痴呆了?”我这样想着,然后突然想起来是因为少了两盆绿植的缘故。
原来不是水多了,我自嘲地笑笑。
发呆一样过完了上午和下午,晚上我去了高文的酒吧。
名为告别的酒吧在遍是小吃摊和饭店的大学城商业街很明显,黑色风的装修也跟那些艳丽的招牌有很大的差别。
我之前说这样设计肯定是为了哗众取宠,高文也只是笑了笑。
他知道我是在开玩笑,因为那时侯设计的时侯他也咨询过我的意见,黑色调也是我给出的意见。
那时侯我告诉他,告别的时侯难道应该是五彩斑斓的吗?我想就算是再美妙的天气都会因为告别而变成灰色调的吧。
后来开业的时侯他让我在店里面留下一句话,我在上面写:“开业大吉,事事顺心,越办越好,声名远扬。”
他看之后撕掉那张纸让我重写,说我这样的酒吧要搞悲情营销的,你写这个到时侯我怎么往外贴?
于是我只好写:“人的眼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照相机,难过的时侯它还会自已给自已换滤镜。”
他看之后很记意,当晚我就在酒吧大屏幕上面看到了这句话。
高文在酒吧门口等着我,手上燃着一根烟,见我来了他给我扔了一根烟,我接住烟然后点燃,我们就在门口抽烟。
酒吧门口有木制的桌椅,高文告诉我这是准备给想在外面喝酒的人坐的,当然如果有人只是想坐坐的话也没人会赶走他们。
至于他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我并没有问,不过如果他想说的话,我一定会给他扔一支烟然后和他一起坐在外面的桌子上好好听着。
抽完了烟,我们一块走了进去,酒吧内还没有什么人,他所说的朋友的乐队已经在调试乐器。
我们走了过去,高文向他们介绍了我,我跟着打了招呼,也一一递上烟。
他们的名字我没有很留意,对吉他手的外号倒是记得很清楚,阿妹,我看着那个小平头,这样的名字配上这样的人还真是有一种反差感。
随后我与高文找了个桌子坐下,服务生送上了几瓶酒,高文知道我并不喜欢喝啤酒,又叫服务生送来一瓶威士忌。
我又要了一杯碳酸饮料,将这两个东西混在一起喝。
这是我大学时侯和张庭王诚最经常的喝法。
“要不今晚你也上去唱一首?”高文问我。
“我要是上去唱就把你的顾客全吓走了。”我开玩笑说。
“你总担心这些有的没的。”说完这句话高文站起身来,又有别的朋友来了,他用手势示意自已先离开。
时间已经八点,陆续有人来到酒吧里,等待今晚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