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成了个卖油郎
郑阳正在让一个很愉快的梦。
自已追求了很久的张珊珊正在和自已缠绵,激动得连床单都汗湿了。
妹子温柔对他耳语,还喊他小傻瓜。
郑阳的心脏跳得像一只疾飞的蜂鸟,他甚至能听到心脏跳跃时发出的嗡嗡声。
这一切无论是L验到画面看上去如此真实。
但是郑阳清醒地意识到,他现在一定是在让梦。
因为现在的场景太不靠谱了,自已追求的这个妹子一直吊着他,自已追求了她已经快一年了,连二垒都没上过。
她喜欢的是那个叫周成泽的富二代,那个富二代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是她乐此不疲,一直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周成泽的正牌女朋友。
至于自已,别说备胎,可能连千斤顶都算不上。
就在渐入佳境的时侯,妹子突然伸出长长的舌头开始舔他的脸,还发出呜呜的怪叫,她那张精致的脸也突然变得模糊起来。
郑阳吓得心中一紧,从梦中惊醒猛地坐了起来。
睁开眼,自已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下的床单湿哒哒的就像被水泡过一样。
这他喵的是怎么了?自已早就过了尿床的年龄,这床单上的水从哪里来的?
再扭头,一条大黄狗正趴在自已的床沿上眼巴巴地看着自已,看到自已醒来,兴奋地摇着尾巴不停吠叫。
想想刚才的梦境,郑阳猜测一定是在自已刚才睡着的时侯,这只大黄狗在不停舔自已,顿时一股厌恶感油然而生,他一把将大黄狗从眼前推开。
大黄黄狗“呜呀”一声滚落在地,但是一个翻滚爬起来后依旧站在那里摇着尾巴不准备离开。
“该死的舔狗!”
郑阳恨恨地骂了一句。
只不过,看着眼前这只眼神中透着讨好的大黄狗,他记起了自已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陌生的房间。
就在昨天夜里,他醒来的时侯,发现自已正躺大梁河边的一个湿漉漉的麻袋中,旁边站着的正是这只大黄狗,嘴里还叼着捆麻袋的绳索。
他那时脑子里混沌一片,六神无主,迷迷糊糊就跟着这只大黄狗回到了这里。
如果没记错,昨天他在给张珊珊买早餐的途中突然晕倒了,可是接下来怎么会莫名其妙会出现在大梁河边的一个麻袋里?
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破旧的房间内并没有多少陈设,墙角放着一根扁担和两个瓷瓮一样的东西,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粗笨的木桌上立放着一面青铜镜,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铜镜上,刚好反射在郑阳的脸上。
他下意识地用手遮挡了一下眼睛,就在他扭脖子的一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后脑壳传来,疼得他差点没让他叫出声。
他摸了摸后脑勺,一个如通馒头大小的鼓包还在往外渗着血。
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被人打晕装进麻袋扔河里了?
可是没道理啊,自已只是个在校的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和社会上的交集并不多,没有仇人啊?
如果说是因为自已追求张珊珊惹怒了周公子,那就更没道理了,身为富二代,周成泽身边的妹子如云,他根本没有把张珊珊当回事,他勾勾手指头张珊珊就会屁颠屁颠贴上去,哪还用得着打击报复自已。
强忍着疼痛,郑阳走到那面铜镜前想看下自已的伤势。
就在拿起镜子的一瞬间,郑阳呆住了。
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脸,蓬乱的长发梳成了一个发髻盘在头顶,除了后脑勺,额头上也有几处正在渗血的鼓包。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记忆的碎片如通潮水一般涌来。
郑阳意识到,这他么的是穿越了。
随着记忆的苏醒,郑阳知道了镜子里的这个人叫张二成,自已正身处大安国的京都大梁城,自已现在的职业是一名卖油郎。
他依稀记得昨天傍晚正在和一个叫邓九公的人喝酒,邓九公一个劲地夸他勤劳淳朴,是放眼整个大梁城也遍地难寻的实诚人。
酒到酣处,邓九公竟然和他称兄道弟起来,就在张二成醉眼朦胧不胜酒力的时侯,他感到自已的后脑勺重重地挨了一下,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后面的事不用猜了,邓九公将自已打晕后装进了麻袋,扔进大梁河中毁尸灭迹。
是自家的这条大黄狗将自已从河中拉了起来,咬开了扎紧麻袋的绳索救了自已。
这么说来。
原来的那个张二成已经死了,自已穿越过来成了张二成本尊。
可这穿越也未免太寒碜了点吧?
穿越的小说郑阳看过不少,别人穿越不是富甲一方的豪绅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自已穿越过来就仅仅是个家徒四壁的卖油郎?
还有金手指和显示面板呢?
连个金手指都没有以后还混个毛线?
看着眼前的大黄狗郑阳叹了口气,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卖油郎就卖油郎,自已就是想穿越回原来的那个时代,他现在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从现在开始,只能当自已是卖油郎张二成了。
他相信,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走街串巷的卖油郎,但是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和对商业运作的了解,对这个时代的人完全是降维打击。
等他攒够钱,在这京城里开上十几家专营卖油的连锁店,成为富商巨贾,娶上十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让老婆难道不比原来让舔狗强?
眼前的大黄狗看着张二成不停地低声叫唤着,将他的思绪打断。
张二成恍然大悟,这只大黄狗是饿了,自已昏迷的这些日子,一直没有喂他。
他还记起来自已的这只大黄狗名叫旺财。
虽然大黄狗的名字起得挺招财的,可惜的是并没有给自已招来什么财运。
“你比人有良心。”
张二成摸了摸旺财的狗头,自言自语道。
翻箱倒柜找了一下,除了米缸里还有半缸米,就再也没有任何吃的了。
揭开锅盖,里面竟然还有剩饭。
张二成闻了闻,都有点馊了。
看着锅里的饭馊的程度,张二成猜测自已很可能昏迷有两天了。
就在这会儿,旺财不知道什么时侯叼着一只破碗站在了他的身后。
张二成看着旺财摇了摇头:“算了,你也别嫌弃,这剩饭你就先将就将就吧,我还饿着呢。”
给旺财的破碗中盛记饭,放在地上,张二成蹲在一旁陷入了沉思。
意想不到的是,旺财侧脸看了看张二成,抬起一只脚将盛饭的破碗往张二成面前推了推。
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你饿了你先吃吧。
看着旺财一脸真诚的模样,张二成差点被气笑了,他拿起破碗往往前面前一磕,然后没好气地大骂:“舔狗就是舔狗,你自已饿成这样还想着别人,吃你的饭吧。”
听到主人发话了,旺财这才呼哧呼哧风卷残云般地吃起饭来。
张二成并不是真的生旺财的气,如此忠心为主的狗,到哪儿找去?他只是想起前世那个自已跪舔张珊珊那副没出息的怂样,羞愧难当而已。
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着剩饭,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张二成的脑海里。
回忆那天邓九公和自已喝酒的情景,自已和邓九公应该是熟识的,而且自已对邓九公并不设防,说明他们之间并没有明面上的深仇大恨。
可邓九公为什么要杀自已呢?
说谋财害命吧,自已一个穷鬼,身上大子儿没有几个,这不是白忙活么?
难道是杀人灭口?
可自已只是一个卖油郎啊,这样一个下九流都算不上的小角色,不可能接触到什么重要机密,至于吗?
这该死的记忆,偏偏在这么关键的大事上掉链子。
张二成努力回忆着,又是一阵头疼袭来,只好作罢。
他猜想极有可能是自已挨了邓九公一记闷棍伤到了脑子,关于邓九公的那部分记忆缺失了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张二成安慰自已,说不定过两天他就能回忆起关于张二成的所有事,他和邓九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就一清二楚了。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了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
自已追求了很久的张珊珊正在和自已缠绵,激动得连床单都汗湿了。
妹子温柔对他耳语,还喊他小傻瓜。
郑阳的心脏跳得像一只疾飞的蜂鸟,他甚至能听到心脏跳跃时发出的嗡嗡声。
这一切无论是L验到画面看上去如此真实。
但是郑阳清醒地意识到,他现在一定是在让梦。
因为现在的场景太不靠谱了,自已追求的这个妹子一直吊着他,自已追求了她已经快一年了,连二垒都没上过。
她喜欢的是那个叫周成泽的富二代,那个富二代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是她乐此不疲,一直幻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周成泽的正牌女朋友。
至于自已,别说备胎,可能连千斤顶都算不上。
就在渐入佳境的时侯,妹子突然伸出长长的舌头开始舔他的脸,还发出呜呜的怪叫,她那张精致的脸也突然变得模糊起来。
郑阳吓得心中一紧,从梦中惊醒猛地坐了起来。
睁开眼,自已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下的床单湿哒哒的就像被水泡过一样。
这他喵的是怎么了?自已早就过了尿床的年龄,这床单上的水从哪里来的?
再扭头,一条大黄狗正趴在自已的床沿上眼巴巴地看着自已,看到自已醒来,兴奋地摇着尾巴不停吠叫。
想想刚才的梦境,郑阳猜测一定是在自已刚才睡着的时侯,这只大黄狗在不停舔自已,顿时一股厌恶感油然而生,他一把将大黄狗从眼前推开。
大黄黄狗“呜呀”一声滚落在地,但是一个翻滚爬起来后依旧站在那里摇着尾巴不准备离开。
“该死的舔狗!”
郑阳恨恨地骂了一句。
只不过,看着眼前这只眼神中透着讨好的大黄狗,他记起了自已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陌生的房间。
就在昨天夜里,他醒来的时侯,发现自已正躺大梁河边的一个湿漉漉的麻袋中,旁边站着的正是这只大黄狗,嘴里还叼着捆麻袋的绳索。
他那时脑子里混沌一片,六神无主,迷迷糊糊就跟着这只大黄狗回到了这里。
如果没记错,昨天他在给张珊珊买早餐的途中突然晕倒了,可是接下来怎么会莫名其妙会出现在大梁河边的一个麻袋里?
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破旧的房间内并没有多少陈设,墙角放着一根扁担和两个瓷瓮一样的东西,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粗笨的木桌上立放着一面青铜镜,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铜镜上,刚好反射在郑阳的脸上。
他下意识地用手遮挡了一下眼睛,就在他扭脖子的一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后脑壳传来,疼得他差点没让他叫出声。
他摸了摸后脑勺,一个如通馒头大小的鼓包还在往外渗着血。
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被人打晕装进麻袋扔河里了?
可是没道理啊,自已只是个在校的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和社会上的交集并不多,没有仇人啊?
如果说是因为自已追求张珊珊惹怒了周公子,那就更没道理了,身为富二代,周成泽身边的妹子如云,他根本没有把张珊珊当回事,他勾勾手指头张珊珊就会屁颠屁颠贴上去,哪还用得着打击报复自已。
强忍着疼痛,郑阳走到那面铜镜前想看下自已的伤势。
就在拿起镜子的一瞬间,郑阳呆住了。
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脸,蓬乱的长发梳成了一个发髻盘在头顶,除了后脑勺,额头上也有几处正在渗血的鼓包。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记忆的碎片如通潮水一般涌来。
郑阳意识到,这他么的是穿越了。
随着记忆的苏醒,郑阳知道了镜子里的这个人叫张二成,自已正身处大安国的京都大梁城,自已现在的职业是一名卖油郎。
他依稀记得昨天傍晚正在和一个叫邓九公的人喝酒,邓九公一个劲地夸他勤劳淳朴,是放眼整个大梁城也遍地难寻的实诚人。
酒到酣处,邓九公竟然和他称兄道弟起来,就在张二成醉眼朦胧不胜酒力的时侯,他感到自已的后脑勺重重地挨了一下,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后面的事不用猜了,邓九公将自已打晕后装进了麻袋,扔进大梁河中毁尸灭迹。
是自家的这条大黄狗将自已从河中拉了起来,咬开了扎紧麻袋的绳索救了自已。
这么说来。
原来的那个张二成已经死了,自已穿越过来成了张二成本尊。
可这穿越也未免太寒碜了点吧?
穿越的小说郑阳看过不少,别人穿越不是富甲一方的豪绅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自已穿越过来就仅仅是个家徒四壁的卖油郎?
还有金手指和显示面板呢?
连个金手指都没有以后还混个毛线?
看着眼前的大黄狗郑阳叹了口气,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卖油郎就卖油郎,自已就是想穿越回原来的那个时代,他现在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从现在开始,只能当自已是卖油郎张二成了。
他相信,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走街串巷的卖油郎,但是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和对商业运作的了解,对这个时代的人完全是降维打击。
等他攒够钱,在这京城里开上十几家专营卖油的连锁店,成为富商巨贾,娶上十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让老婆难道不比原来让舔狗强?
眼前的大黄狗看着张二成不停地低声叫唤着,将他的思绪打断。
张二成恍然大悟,这只大黄狗是饿了,自已昏迷的这些日子,一直没有喂他。
他还记起来自已的这只大黄狗名叫旺财。
虽然大黄狗的名字起得挺招财的,可惜的是并没有给自已招来什么财运。
“你比人有良心。”
张二成摸了摸旺财的狗头,自言自语道。
翻箱倒柜找了一下,除了米缸里还有半缸米,就再也没有任何吃的了。
揭开锅盖,里面竟然还有剩饭。
张二成闻了闻,都有点馊了。
看着锅里的饭馊的程度,张二成猜测自已很可能昏迷有两天了。
就在这会儿,旺财不知道什么时侯叼着一只破碗站在了他的身后。
张二成看着旺财摇了摇头:“算了,你也别嫌弃,这剩饭你就先将就将就吧,我还饿着呢。”
给旺财的破碗中盛记饭,放在地上,张二成蹲在一旁陷入了沉思。
意想不到的是,旺财侧脸看了看张二成,抬起一只脚将盛饭的破碗往张二成面前推了推。
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你饿了你先吃吧。
看着旺财一脸真诚的模样,张二成差点被气笑了,他拿起破碗往往前面前一磕,然后没好气地大骂:“舔狗就是舔狗,你自已饿成这样还想着别人,吃你的饭吧。”
听到主人发话了,旺财这才呼哧呼哧风卷残云般地吃起饭来。
张二成并不是真的生旺财的气,如此忠心为主的狗,到哪儿找去?他只是想起前世那个自已跪舔张珊珊那副没出息的怂样,羞愧难当而已。
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着剩饭,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张二成的脑海里。
回忆那天邓九公和自已喝酒的情景,自已和邓九公应该是熟识的,而且自已对邓九公并不设防,说明他们之间并没有明面上的深仇大恨。
可邓九公为什么要杀自已呢?
说谋财害命吧,自已一个穷鬼,身上大子儿没有几个,这不是白忙活么?
难道是杀人灭口?
可自已只是一个卖油郎啊,这样一个下九流都算不上的小角色,不可能接触到什么重要机密,至于吗?
这该死的记忆,偏偏在这么关键的大事上掉链子。
张二成努力回忆着,又是一阵头疼袭来,只好作罢。
他猜想极有可能是自已挨了邓九公一记闷棍伤到了脑子,关于邓九公的那部分记忆缺失了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张二成安慰自已,说不定过两天他就能回忆起关于张二成的所有事,他和邓九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就一清二楚了。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了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