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狗人
大家想知道我离开酒店之后去哪了吗?我偏不告你们!我要让你们猜猜猜,猜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才告诉你们。你们来打我呀,来骂我呀,我就是不说。
傻逼,说不定没有人能看到第五章呢,你在这里得瑟什么!文学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够随随便便写几个字就能成功的。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不一定会产生艺术,希望你就此停笔,不要再妄想下去了。
我为什么要停笔,我不停,我不想停,我要一直写到生命的头,我这辈子就跟字打交道一辈子了。我活着什么都不想干,就想写小说。写尽世间繁华与贫穷;写尽世间道德与伦理;写尽世上不公正的一切!写,接着写,写到死,写到世界末日,写到我这篇小说编辑看了能跟我签约能给我钱为止!这个可以不用笔就可以写作的年代,何愁会赚不到钱。我的手代替了笔,每天在键盘上组合拼音、组合词句,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那点钱吗?所谓的什么狗屁文学我根本就不在乎,我也没有较强烈的文学素养,我所想的是写的出好的小说出来固然是件非常好的一件事,写不出来也不会怎么样。所以写小说是一件一本万利的生意,永远不会亏本,没有任何买卖能比得过写小说来的实在、来的让人惬意。
好了,言归正传,不能再继续讲下去了。我暴露了太多发财之道的事给你们看了,怕你们也会去写,也怕你们写的比我好,我就没有市场了。唉,傻逼。
我离开酒店之后,开车疾驰在马路上,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正看到有路的地方就往前开。由于情绪极度不佳,开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快到一定程度,大脑中的理智跳出来控制我的行为——踩住油门的脚缓慢的松开了。
随着深夜的到来,路上已经人烟稀少,车辆也不多了,放眼望去,只有马路上的路灯在照耀我前进的方向。
一路上因为情绪的干扰,车子也时而慢时而快的行驶,虽然不知道去哪里,但我真的反常了:我无所顾忌的超车、变更道路、故意压着路线行驶、最后停在红灯面前,一看前面、左边、右边没人没车辆,右脚松开制动器,直接猛踩加速踏板,只听见“唔——”的一声,车子就像子弹从枪膛发射出来一样快速的往前窜——完全至生死于不顾。那种近乎与电影《速度与激情》里相通的时速,估计连摄像头都捕捉不到我违章的记录。可惜,还是拍到了:闯红灯,扣六分,罚款200元。
车子沿着公路直行,拐弯、再拐弯、又直行,这样来来回回很多次,终于在公路边上的一块坪地上停住了。我不知道我行驶到什么地方了,总之四周黑压压一片,什么都看不见(除了车灯能看见的地方),但偶尔会传来虫叫声——想必是开到郊外的荒田边上了。
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嘤嘤”声,我不以为意,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夜晚难免会出现什么声音出来。可是过了十几秒又传来“嘤嘤”的声音,接连这样叫了好几次,只是声音一次比一次的更加微弱,估计是什么动物快要濒临死亡了。
我本来就心情不佳,再加上这种鬼声音,搞得我心烦意乱。我决定下车看看。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往前走,声音刚好是车灯照射的方向传来的,只是稍微有点偏颇。待越走越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黑暗的草地上一照,原来是条差不多两个月大的的小狗崽,闭着眼奄奄一息的躺在草地上呜叫着。不用多想,狗这种生物很有灵性,肯定是听见车子的声音,或者是感觉到有灯光照射到自已周围,才会一直发出“嘤嘤嘤”地声音来吸引人过来救自已。
它全身上下实在脏的很,我甚至怕碰它,但又不能见死不救,只能回到车上从抽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出来——回到小狗崽的旁边,蹲下身L,把纸巾叠好放在它颈背,接着用拇指和食指隔着纸巾捏住它的后脖颈,轻轻的把它提起,沿路返回。
我走到后备车厢面前,手动遥控打开,随即拿出一瓶矿泉水,盖好车盖,然后走到距离车头大概一米的地面、蹲下身子,把它放下。我拧开矿泉水盖子,倒了一点水在它嘴里,它微微地舔了舔舌头,似乎在喝水;看它喝水的动作,估计很渴了,所以想都没想,直接把瓶口对准它的嘴,间接地往里倒;等到水倒完了,它还在张着嘴、舔着舌头、似乎没喝够的样子、用眼神盯着我看。
我想起副驾驶储物箱里面还有几个奶油面包(不记得是谁放的了),赶紧拿出来给小狗吃。可惜的是,等我回到原地,发现小狗一动也不动了,用脚轻踢也毫无反应——除了车灯照射在它身上,把它原本淡黄的狗毛照的更加通亮之外,全是死亡的气息笼罩着它。
这大概就是回光返照吧!
我把面包放在它周围,摆成一个圆圈形状,算是祭拜了。“怎么不坚持一下,把这些面包吃完再死也不迟啊!”我自言自语道。
本来想挖个坑把它埋了的,想想又觉得没必要。曝尸荒野也不算是一件坏事。细想一下:也许,它只是装死,或者是出于什么原因晕倒了,过不了多久,它自然会醒来,发现有面包可以填饱肚子,我岂不是救了它一命?
这一晚,我在车上度过的。开车开累了,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干脆把车座上部分打下,就在车里睡了。想想我这个人真是蠢得可以,为什么不坚持一会,把车开回家或者开到酒店开个房间睡觉呢?留着那么多钱来干什么,又不搞投资创业。难道真的由着自已的性子我喜欢我乐意My
happy吗?不记得是谁说过的一句名言:“蠢人之所以很蠢,是因为他发现不了自已身边的人都很聪明。”反过来讲:蠢人若是能发现自已身边的人都很聪明的话,那他自已就是一个聪明的人了。问题是,蠢人怎么才能发现自已身边的人谁蠢谁聪明呢?他已经那么蠢了,又怎么能够发现别人的聪明呢?
一觉醒来,已经是清晨6点多了。车里果然不好睡,只睡了四五个小时就醒了。
我下车去看那只小狗,以为他早就醒来把奶油面包吃了,却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面包还是昨晚的圆圈形状,没有一丝变动。不过,它的身L看起来比昨晚更加瘪了,淡黄色的毛也稀疏了不少,乌黑的眼睛睁着,肯定是死不瞑目才会这样。生前肯定没吃过一顿饱饭。狗妈妈不知道什么时侯遗弃它的。也许生的太多了,扔掉个把个也无所谓,或者是自已走散的,找不到吃的,活活饿死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然而这些狗有的活得很幸福,有的真的活得连狗都不如。
回市中心的时侯,我故意开车从小狗身上碾过,好让它死的L无完肤,跟它旁边的奶油面包一起和稀泥玩。
蚂蚁、苍蝇、蛆虫,还有未知的昆虫会爬记它全身,一步一步的蚕食它腐烂的身L。也许,等不到这些昆虫的到来,就被什么飞鸟走兽给吃了。至于我这样让,是为了让它死的更彻底一点,好让它记住狗生是多么的残忍、多么的没尊严、多么的没狗权。这个理由说的好像太牵强了,可又没办法,我已经说出来了。
导航上显示到达市中心还有26公里,可见我昨晚真是脑壳被气坏了才会开到这里来。不过,我还得感谢发明导航的那个人,就是因为他,才让更多的人不会迷路。
仅驱车20分钟左右就到了市中心,别问我是带着什么心情回来的,总之心情不会像昨晚那么纠结了。我找了一家包子店,准备吃个早餐再打算去哪里。你们看到了,我的人生就是这么无聊,什么都不缺,缺的只是永恒的时间。无所事事的人的时间都过得很快,就好像是人不在消磨时间,而是时间在消磨人。
“你为什么不结婚?为什么妈妈就这一个心愿你也不成全妈妈?留给你那么多家产,难道娶个老婆还成问题?”
“是啊,你得快点结婚,给老钟家留个后啊!这样我和你妈才能在九泉之下瞑目啊!你作为我们的儿子,传宗接代是你应尽的义务,为什么你这么不争气呢!你要努力、加油啊!儿子,你要让我和你妈死的瞑目啊!你是我们的……”
话还没说完,我妈和我爸那两张鬼脸就消失在黑幕里了。
唉,又让梦了。吃完早餐坐在车里玩手机,不知不觉睡着了。
醒来的时侯已经是10点45分了。
我打电话给陈文海,问他有没有退房,他说退了,还问我昨晚怎么不辞而别?我就说临时有事,所以就先走了。他说等下要不要一起吃饭?我就说你请客吗?他说他没钱,让我请。我说我早餐吃得太饱了,中午不想吃饭,你们去吃吧。他没说什么,就挂断了。
没想到自已撒起谎来还真是一流的,不带半点羞涩程度。
11点48分,我开车到一家名叫地道菜的餐馆吃饭。进店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位置坐下。我曾经的一位朋友对我说过:“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鬼才吃得下。”我就是那个鬼了。我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之后,就经常一个人吃饭。也许,我根本不需要朋友,但又勉强需要几个朋友。
可我真的很倒霉。
我点完菜,自顾自的玩手机,突然听到前面那桌有女人的声音传来:“那个人是不是钟锐?”我抬头一看,她正用食指指着我。我心下一阵恍惚:“糟了,遇见以前的通事了。七八年没见了,怎么她们一点变化都没有。我该上前和他们寒暄几句吗?还是装作不认识不搭理她们。”正当我不知所措时,手机突然响了,真是救命的铃声啊!
来电显示是台湾那边打过来的,管他哪里打来的,接了再说。
“喂。”
“你好,先生。”传来一个很温柔的女性声音。
“我在地道菜餐馆。”
“先生,你最近有在玩彩票游戏吗?我们公司网站最近在搞优惠活动哦,充多少送多少。”
“有没有搞错,你现在说不来了,我菜都点好了!”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什么菜?我们公司现下推行……”
“打包?好好好,就这样!”
我起身去柜台找工作人员,路过她们桌时,她们都斜眼看我,我没有搭理她们,她们也没鸟我。
我真想不通,就算认出我来也不要说出来啊,当让不认识不就行了。这么久没见了,就让我们彼此留在回忆里不就行了,还指我,我靠!再想一想,其实是自已有些病态,就算七八年没见,去她那桌寒暄几句也无妨啊,为什么一定要躲避呢?你就那么自卑、那么特殊、那么孤僻的想一个人了此残生吗?何况,你也不残呐!你开一百多万的车,别人羡慕你还来不及,你有什么好怕的,真是个怪物有钱人。
到了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菜还没下锅(这个工作人员很诚实,按照一般理论来讲:都会说在锅里了)。我就说算了,别让了,我还有事,就不等了。
她们几个等我走后,肯定会在我背后议论纷纷,说我这个那个的怎么样的。那不是人之常情嘛,谁背后会没有些坏话哦。
我想起自已刚才落荒而逃的样子,感觉自已像条狗,而且是条卑劣、怯懦的狗。
傻逼,说不定没有人能看到第五章呢,你在这里得瑟什么!文学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够随随便便写几个字就能成功的。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不一定会产生艺术,希望你就此停笔,不要再妄想下去了。
我为什么要停笔,我不停,我不想停,我要一直写到生命的头,我这辈子就跟字打交道一辈子了。我活着什么都不想干,就想写小说。写尽世间繁华与贫穷;写尽世间道德与伦理;写尽世上不公正的一切!写,接着写,写到死,写到世界末日,写到我这篇小说编辑看了能跟我签约能给我钱为止!这个可以不用笔就可以写作的年代,何愁会赚不到钱。我的手代替了笔,每天在键盘上组合拼音、组合词句,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那点钱吗?所谓的什么狗屁文学我根本就不在乎,我也没有较强烈的文学素养,我所想的是写的出好的小说出来固然是件非常好的一件事,写不出来也不会怎么样。所以写小说是一件一本万利的生意,永远不会亏本,没有任何买卖能比得过写小说来的实在、来的让人惬意。
好了,言归正传,不能再继续讲下去了。我暴露了太多发财之道的事给你们看了,怕你们也会去写,也怕你们写的比我好,我就没有市场了。唉,傻逼。
我离开酒店之后,开车疾驰在马路上,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正看到有路的地方就往前开。由于情绪极度不佳,开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快到一定程度,大脑中的理智跳出来控制我的行为——踩住油门的脚缓慢的松开了。
随着深夜的到来,路上已经人烟稀少,车辆也不多了,放眼望去,只有马路上的路灯在照耀我前进的方向。
一路上因为情绪的干扰,车子也时而慢时而快的行驶,虽然不知道去哪里,但我真的反常了:我无所顾忌的超车、变更道路、故意压着路线行驶、最后停在红灯面前,一看前面、左边、右边没人没车辆,右脚松开制动器,直接猛踩加速踏板,只听见“唔——”的一声,车子就像子弹从枪膛发射出来一样快速的往前窜——完全至生死于不顾。那种近乎与电影《速度与激情》里相通的时速,估计连摄像头都捕捉不到我违章的记录。可惜,还是拍到了:闯红灯,扣六分,罚款200元。
车子沿着公路直行,拐弯、再拐弯、又直行,这样来来回回很多次,终于在公路边上的一块坪地上停住了。我不知道我行驶到什么地方了,总之四周黑压压一片,什么都看不见(除了车灯能看见的地方),但偶尔会传来虫叫声——想必是开到郊外的荒田边上了。
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嘤嘤”声,我不以为意,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夜晚难免会出现什么声音出来。可是过了十几秒又传来“嘤嘤”的声音,接连这样叫了好几次,只是声音一次比一次的更加微弱,估计是什么动物快要濒临死亡了。
我本来就心情不佳,再加上这种鬼声音,搞得我心烦意乱。我决定下车看看。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往前走,声音刚好是车灯照射的方向传来的,只是稍微有点偏颇。待越走越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黑暗的草地上一照,原来是条差不多两个月大的的小狗崽,闭着眼奄奄一息的躺在草地上呜叫着。不用多想,狗这种生物很有灵性,肯定是听见车子的声音,或者是感觉到有灯光照射到自已周围,才会一直发出“嘤嘤嘤”地声音来吸引人过来救自已。
它全身上下实在脏的很,我甚至怕碰它,但又不能见死不救,只能回到车上从抽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出来——回到小狗崽的旁边,蹲下身L,把纸巾叠好放在它颈背,接着用拇指和食指隔着纸巾捏住它的后脖颈,轻轻的把它提起,沿路返回。
我走到后备车厢面前,手动遥控打开,随即拿出一瓶矿泉水,盖好车盖,然后走到距离车头大概一米的地面、蹲下身子,把它放下。我拧开矿泉水盖子,倒了一点水在它嘴里,它微微地舔了舔舌头,似乎在喝水;看它喝水的动作,估计很渴了,所以想都没想,直接把瓶口对准它的嘴,间接地往里倒;等到水倒完了,它还在张着嘴、舔着舌头、似乎没喝够的样子、用眼神盯着我看。
我想起副驾驶储物箱里面还有几个奶油面包(不记得是谁放的了),赶紧拿出来给小狗吃。可惜的是,等我回到原地,发现小狗一动也不动了,用脚轻踢也毫无反应——除了车灯照射在它身上,把它原本淡黄的狗毛照的更加通亮之外,全是死亡的气息笼罩着它。
这大概就是回光返照吧!
我把面包放在它周围,摆成一个圆圈形状,算是祭拜了。“怎么不坚持一下,把这些面包吃完再死也不迟啊!”我自言自语道。
本来想挖个坑把它埋了的,想想又觉得没必要。曝尸荒野也不算是一件坏事。细想一下:也许,它只是装死,或者是出于什么原因晕倒了,过不了多久,它自然会醒来,发现有面包可以填饱肚子,我岂不是救了它一命?
这一晚,我在车上度过的。开车开累了,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干脆把车座上部分打下,就在车里睡了。想想我这个人真是蠢得可以,为什么不坚持一会,把车开回家或者开到酒店开个房间睡觉呢?留着那么多钱来干什么,又不搞投资创业。难道真的由着自已的性子我喜欢我乐意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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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已经是清晨6点多了。车里果然不好睡,只睡了四五个小时就醒了。
我下车去看那只小狗,以为他早就醒来把奶油面包吃了,却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面包还是昨晚的圆圈形状,没有一丝变动。不过,它的身L看起来比昨晚更加瘪了,淡黄色的毛也稀疏了不少,乌黑的眼睛睁着,肯定是死不瞑目才会这样。生前肯定没吃过一顿饱饭。狗妈妈不知道什么时侯遗弃它的。也许生的太多了,扔掉个把个也无所谓,或者是自已走散的,找不到吃的,活活饿死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然而这些狗有的活得很幸福,有的真的活得连狗都不如。
回市中心的时侯,我故意开车从小狗身上碾过,好让它死的L无完肤,跟它旁边的奶油面包一起和稀泥玩。
蚂蚁、苍蝇、蛆虫,还有未知的昆虫会爬记它全身,一步一步的蚕食它腐烂的身L。也许,等不到这些昆虫的到来,就被什么飞鸟走兽给吃了。至于我这样让,是为了让它死的更彻底一点,好让它记住狗生是多么的残忍、多么的没尊严、多么的没狗权。这个理由说的好像太牵强了,可又没办法,我已经说出来了。
导航上显示到达市中心还有26公里,可见我昨晚真是脑壳被气坏了才会开到这里来。不过,我还得感谢发明导航的那个人,就是因为他,才让更多的人不会迷路。
仅驱车20分钟左右就到了市中心,别问我是带着什么心情回来的,总之心情不会像昨晚那么纠结了。我找了一家包子店,准备吃个早餐再打算去哪里。你们看到了,我的人生就是这么无聊,什么都不缺,缺的只是永恒的时间。无所事事的人的时间都过得很快,就好像是人不在消磨时间,而是时间在消磨人。
“你为什么不结婚?为什么妈妈就这一个心愿你也不成全妈妈?留给你那么多家产,难道娶个老婆还成问题?”
“是啊,你得快点结婚,给老钟家留个后啊!这样我和你妈才能在九泉之下瞑目啊!你作为我们的儿子,传宗接代是你应尽的义务,为什么你这么不争气呢!你要努力、加油啊!儿子,你要让我和你妈死的瞑目啊!你是我们的……”
话还没说完,我妈和我爸那两张鬼脸就消失在黑幕里了。
唉,又让梦了。吃完早餐坐在车里玩手机,不知不觉睡着了。
醒来的时侯已经是10点45分了。
我打电话给陈文海,问他有没有退房,他说退了,还问我昨晚怎么不辞而别?我就说临时有事,所以就先走了。他说等下要不要一起吃饭?我就说你请客吗?他说他没钱,让我请。我说我早餐吃得太饱了,中午不想吃饭,你们去吃吧。他没说什么,就挂断了。
没想到自已撒起谎来还真是一流的,不带半点羞涩程度。
11点48分,我开车到一家名叫地道菜的餐馆吃饭。进店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位置坐下。我曾经的一位朋友对我说过:“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鬼才吃得下。”我就是那个鬼了。我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之后,就经常一个人吃饭。也许,我根本不需要朋友,但又勉强需要几个朋友。
可我真的很倒霉。
我点完菜,自顾自的玩手机,突然听到前面那桌有女人的声音传来:“那个人是不是钟锐?”我抬头一看,她正用食指指着我。我心下一阵恍惚:“糟了,遇见以前的通事了。七八年没见了,怎么她们一点变化都没有。我该上前和他们寒暄几句吗?还是装作不认识不搭理她们。”正当我不知所措时,手机突然响了,真是救命的铃声啊!
来电显示是台湾那边打过来的,管他哪里打来的,接了再说。
“喂。”
“你好,先生。”传来一个很温柔的女性声音。
“我在地道菜餐馆。”
“先生,你最近有在玩彩票游戏吗?我们公司网站最近在搞优惠活动哦,充多少送多少。”
“有没有搞错,你现在说不来了,我菜都点好了!”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什么菜?我们公司现下推行……”
“打包?好好好,就这样!”
我起身去柜台找工作人员,路过她们桌时,她们都斜眼看我,我没有搭理她们,她们也没鸟我。
我真想不通,就算认出我来也不要说出来啊,当让不认识不就行了。这么久没见了,就让我们彼此留在回忆里不就行了,还指我,我靠!再想一想,其实是自已有些病态,就算七八年没见,去她那桌寒暄几句也无妨啊,为什么一定要躲避呢?你就那么自卑、那么特殊、那么孤僻的想一个人了此残生吗?何况,你也不残呐!你开一百多万的车,别人羡慕你还来不及,你有什么好怕的,真是个怪物有钱人。
到了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菜还没下锅(这个工作人员很诚实,按照一般理论来讲:都会说在锅里了)。我就说算了,别让了,我还有事,就不等了。
她们几个等我走后,肯定会在我背后议论纷纷,说我这个那个的怎么样的。那不是人之常情嘛,谁背后会没有些坏话哦。
我想起自已刚才落荒而逃的样子,感觉自已像条狗,而且是条卑劣、怯懦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