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今天才得到消息
夜幕降临。
钟馨的住处。
沉睡一天的林凡缓缓睁开了眼睛,脑袋还有一点喝多的疼痛后遗症。
轻皱眉头了眼四周:大牛牛家?我怎么在这里?
他只记得自己去喝酒,但后来的事情都忘记了。
坐起身来,被单滑落。
准备起身的林凡愣了下:这啥情况?难道?
喝多后把大牛牛给办了?
不然怎么一根丝都没有的躺在她床上?
想到这种可能林凡赶紧跳下床找衣服,结果一根丝都找不到:我衣服呢?
这时房门推开,钟馨走了进来。
就套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领口处的扣子还没有扣上。
配上一双无暇的大长腿,甚是夺人眼球。
但见到林凡时脸蛋还是忍不住一红。
但很快恢复平静:醒了?
林凡老脸一窘,双手护着:我衣服呢?
哼了声钟馨转身走了出去,惹得林凡一阵忐忑。
那么大怨气?难道真被我捅了?
钟馨折回,把一个包装袋丢给林凡:你原先的衣服不能穿了,我下午时重新给你买的,穿上滚出来。
说罢钟馨就走了出去。
林凡捏了下鼻梁:这怨气好像真是被桶了,可我怎么没有印象?
嘀咕一句,林凡穿戴好衣物,顺便洗漱了一下走出房间。
阳台外,钟馨靠坐在竹藤椅上,左腿随意的搭在一旁,黑色的一抹蕾丝底色依稀可见。
加之钟馨明显就套着衬衫又没有扣扣子,居高临下的角度让林凡有些眼晕。
钟馨颔首向他,轻捋秀发:还记得昨晚发生什么吗?
轻咬嘴唇,似怒非怒。
林凡心情略有忐忑:我把你吃了?
钟馨盯着他,一言不发。
见此,林凡挠头道:大牛牛,我肯定不是有心的,喝多了。
闭上眼睛深呼吸口气,钟馨说道:放心,你是吃了我,但没有吃彻底。只是比你对黎子苒做的事情还要过分一点!
说话时钟馨几乎是咬牙切齿。
满脑子都是昨晚好不容易把林凡带回来后发生的画面。
为了不让林凡把自己吃掉,她放下了骄傲和矜持。
想想就令她抓狂。
林凡愣了下:没吃彻底?那我做了什么?
那种事情钟馨自然不好意思说。
哼了一声道:别问,问了我也不会说。倒是你,最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吗?
林凡皱眉:还发生什么了?
林凡是真想不起来,钟馨叹道:昨晚你杀了两个人,两个外国人。一个应该是东亚来的,一个是络腮胡的白人。
那血腥残暴的画面,钟馨此刻想起都不免激灵,双腿夹紧。
林凡愕然:难道是阿尔泰和史蒂文?我杀了他们?怎么可能啊?
他虽然破了一境,可顶多能与史蒂文他们周旋。
要说把他们杀了,林凡觉得可能性不大。
钟馨回忆下说道:好像他们就是叫这两个名字。
钟馨不像撒谎,林凡问道:我手机呢?
在厅里茶几上。
林凡转身就走入大厅找到手机开机。
然后许多未接电话的提示和短信就跳了出来。
几乎都是唐慧他们打的。
林凡没有回拨,翻找到康宏军的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很快接通,传来康宏军的抱怨:你怎么一天都不开机?我还以为你崩溃自杀了!
林凡苦笑道:你大爷的,我心理有那么脆弱吗?
听语气好像挺正常,来是想开一点了。
林凡心头微痛,他的确没有昨天那么烦闷,可心里还是疼的。.
不过现在林凡没时间纠结叶惜的事情:阿尔泰和史蒂文是不是死了?
康宏军回道:对,我今天一直打你电话就是想告诉你这个消息,史蒂文他们昨晚被一个神秘大宗师虐杀,你卧龙湾可以放松一点了。
靠?
真死了?
我杀的?
林凡下意识向阳台外的钟馨。
而康宏军不见回应,问道:你有没有在听啊?
林凡干咳一声收回目光:老康,你确定是被一个神秘大宗师杀的?
龙殿是那么说的。而且除了大宗师,谁能虐杀阿尔泰和史蒂文?
林凡张嘴想说可能是自己杀的。
可想想林凡还是打消了念头,他现在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先这样吧,我知道了。
等等!
就要挂电话时康宏军叫住了他:还有两个消息,是来自于凤组在南宫家安排的人。
提到南宫家族,林凡眼中掠过寒光:说!
康宏军回道:早晨文瀚亲临南宫家族下了聘书,正式订下自己和叶惜的婚约,三年后结婚!
虽然林凡早就料到会这样,可当确认时心中还是一阵烦躁:第二个消息呢?
康宏军沉默片刻后回道:你开始的想法是对的,凤组的人证实,叶惜的确是被要挟才会跟你分手,答应和文瀚订婚!
是今天安插在南宫家的人无意听到。
林凡神情一滞。
情绪在转瞬间变化了多次:老康,惜惜是被威胁的?你确定是今天才查到的消息?
得到楚震疆他们授意的康宏军回道:没错,她的确是被要挟,我们也是今天才得到的消息。
文瀚用保南宫栖凤一直掌控南宫家为筹码,令南宫栖凤答应插手其中。
南宫栖凤为了让叶惜答应,用所有叶家人的性命要挟!
知道康宏军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和自己开玩笑,林凡忍不住一拳砸落。
茶几破碎。
钟馨赶忙走了进来:你发什么疯?
林凡冷声道:老康,我希望这个真相不是你故意拖延。
说罢林凡挂掉电话,冷着脸转向钟馨。
后者全身绷紧,下意识后退:林凡,你要做什么?昨天晚上你已经欺负过我,你要是再欺负我的话我和你没完。
林凡缓步走到了她面前。
钟馨要后退,但林凡一把拉住她靠近自己。
双眼死死的盯着她:我现在就问你一句,惜惜到底是对我失望才一气之下分手和答应南宫栖凤,还是被要挟了?
钟馨喝道:你放开我的手,疼。
林凡怒道:说!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
钟馨的住处。
沉睡一天的林凡缓缓睁开了眼睛,脑袋还有一点喝多的疼痛后遗症。
轻皱眉头了眼四周:大牛牛家?我怎么在这里?
他只记得自己去喝酒,但后来的事情都忘记了。
坐起身来,被单滑落。
准备起身的林凡愣了下:这啥情况?难道?
喝多后把大牛牛给办了?
不然怎么一根丝都没有的躺在她床上?
想到这种可能林凡赶紧跳下床找衣服,结果一根丝都找不到:我衣服呢?
这时房门推开,钟馨走了进来。
就套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领口处的扣子还没有扣上。
配上一双无暇的大长腿,甚是夺人眼球。
但见到林凡时脸蛋还是忍不住一红。
但很快恢复平静:醒了?
林凡老脸一窘,双手护着:我衣服呢?
哼了声钟馨转身走了出去,惹得林凡一阵忐忑。
那么大怨气?难道真被我捅了?
钟馨折回,把一个包装袋丢给林凡:你原先的衣服不能穿了,我下午时重新给你买的,穿上滚出来。
说罢钟馨就走了出去。
林凡捏了下鼻梁:这怨气好像真是被桶了,可我怎么没有印象?
嘀咕一句,林凡穿戴好衣物,顺便洗漱了一下走出房间。
阳台外,钟馨靠坐在竹藤椅上,左腿随意的搭在一旁,黑色的一抹蕾丝底色依稀可见。
加之钟馨明显就套着衬衫又没有扣扣子,居高临下的角度让林凡有些眼晕。
钟馨颔首向他,轻捋秀发:还记得昨晚发生什么吗?
轻咬嘴唇,似怒非怒。
林凡心情略有忐忑:我把你吃了?
钟馨盯着他,一言不发。
见此,林凡挠头道:大牛牛,我肯定不是有心的,喝多了。
闭上眼睛深呼吸口气,钟馨说道:放心,你是吃了我,但没有吃彻底。只是比你对黎子苒做的事情还要过分一点!
说话时钟馨几乎是咬牙切齿。
满脑子都是昨晚好不容易把林凡带回来后发生的画面。
为了不让林凡把自己吃掉,她放下了骄傲和矜持。
想想就令她抓狂。
林凡愣了下:没吃彻底?那我做了什么?
那种事情钟馨自然不好意思说。
哼了一声道:别问,问了我也不会说。倒是你,最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吗?
林凡皱眉:还发生什么了?
林凡是真想不起来,钟馨叹道:昨晚你杀了两个人,两个外国人。一个应该是东亚来的,一个是络腮胡的白人。
那血腥残暴的画面,钟馨此刻想起都不免激灵,双腿夹紧。
林凡愕然:难道是阿尔泰和史蒂文?我杀了他们?怎么可能啊?
他虽然破了一境,可顶多能与史蒂文他们周旋。
要说把他们杀了,林凡觉得可能性不大。
钟馨回忆下说道:好像他们就是叫这两个名字。
钟馨不像撒谎,林凡问道:我手机呢?
在厅里茶几上。
林凡转身就走入大厅找到手机开机。
然后许多未接电话的提示和短信就跳了出来。
几乎都是唐慧他们打的。
林凡没有回拨,翻找到康宏军的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很快接通,传来康宏军的抱怨:你怎么一天都不开机?我还以为你崩溃自杀了!
林凡苦笑道:你大爷的,我心理有那么脆弱吗?
听语气好像挺正常,来是想开一点了。
林凡心头微痛,他的确没有昨天那么烦闷,可心里还是疼的。.
不过现在林凡没时间纠结叶惜的事情:阿尔泰和史蒂文是不是死了?
康宏军回道:对,我今天一直打你电话就是想告诉你这个消息,史蒂文他们昨晚被一个神秘大宗师虐杀,你卧龙湾可以放松一点了。
靠?
真死了?
我杀的?
林凡下意识向阳台外的钟馨。
而康宏军不见回应,问道:你有没有在听啊?
林凡干咳一声收回目光:老康,你确定是被一个神秘大宗师杀的?
龙殿是那么说的。而且除了大宗师,谁能虐杀阿尔泰和史蒂文?
林凡张嘴想说可能是自己杀的。
可想想林凡还是打消了念头,他现在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先这样吧,我知道了。
等等!
就要挂电话时康宏军叫住了他:还有两个消息,是来自于凤组在南宫家安排的人。
提到南宫家族,林凡眼中掠过寒光:说!
康宏军回道:早晨文瀚亲临南宫家族下了聘书,正式订下自己和叶惜的婚约,三年后结婚!
虽然林凡早就料到会这样,可当确认时心中还是一阵烦躁:第二个消息呢?
康宏军沉默片刻后回道:你开始的想法是对的,凤组的人证实,叶惜的确是被要挟才会跟你分手,答应和文瀚订婚!
是今天安插在南宫家的人无意听到。
林凡神情一滞。
情绪在转瞬间变化了多次:老康,惜惜是被威胁的?你确定是今天才查到的消息?
得到楚震疆他们授意的康宏军回道:没错,她的确是被要挟,我们也是今天才得到的消息。
文瀚用保南宫栖凤一直掌控南宫家为筹码,令南宫栖凤答应插手其中。
南宫栖凤为了让叶惜答应,用所有叶家人的性命要挟!
知道康宏军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和自己开玩笑,林凡忍不住一拳砸落。
茶几破碎。
钟馨赶忙走了进来:你发什么疯?
林凡冷声道:老康,我希望这个真相不是你故意拖延。
说罢林凡挂掉电话,冷着脸转向钟馨。
后者全身绷紧,下意识后退:林凡,你要做什么?昨天晚上你已经欺负过我,你要是再欺负我的话我和你没完。
林凡缓步走到了她面前。
钟馨要后退,但林凡一把拉住她靠近自己。
双眼死死的盯着她:我现在就问你一句,惜惜到底是对我失望才一气之下分手和答应南宫栖凤,还是被要挟了?
钟馨喝道:你放开我的手,疼。
林凡怒道:说!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