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7章 兵贵神速

第三章未婚妻是女频文落魄千金(求点赞打赏评论)
顾未明变强后美滋滋地打算离开公司,可当他乘坐电梯从十楼来到一楼的时候却接到了他那便宜老妈的电话:
未明!你怎么回事我听说你把人家小琢的角色给换了,我怎么跟你说的,唐家虽然现在落魄了,只留下了小琢跟她妹妹,可她家对我们家有恩,我这才让她去你公司当艺人,还是你觉得人家配不上你反正这门婚事我说什么都不会取消的,你必须给我娶她!你赶紧去跟她道歉,不然没你好果子吃!

顾未明嘴巴不禁张成了一个O型,而他对面的母亲则已经挂了电话。
他这才想起那个虞不琢好像真是他的未婚妻来着,不过有一说一,她这个设定.....
虽说他没怎么看过女频,但也是懂的呀,尤其这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这虞不琢怕是不简单哦。
好像也是,这主角灭杀系统也没规定一定要是男主,也有很大可能是女主啊!
在记忆当中这个虞不琢确实也是个清纯可人的美人,他跟她小时候还是青梅竹马的时候就定下了婚约,没想到后面虞不琢家里突然破产了。
而这一破产,顾未明就直接不要她了,千方百计地要取消这门婚约。但顾未明的妈妈死活不允许,还让虞不琢去了顾未明开的公司当艺人。
顾未明为了针对她,昨天刚联合了杨妮儿把这虞不琢好不容易试镜争取来的女主角给换掉,她还不得恨死自己啊!
没办法,他现在必须见见这个虞不琢了。
他来到前台,对前台面容姣好的小姐问道:
虞不琢在什么地方一会让她来办公室见我。
顾总....刘小姐在三楼的茶餐厅里,刚刚杨小姐也去找她了。
杨妮儿也去找她了好吧!
顾未明没想到这杨妮儿这么急,刚刚做完男频文主角的渣女前女友,现在马上又跑去当女频文的恶毒女配去了,不得不说她也是挺辛苦的。他都不敢想她之后死得得有多惨。
他从一楼上到了三楼,顾氏文娱作为大公司健身房,茶餐厅可谓一应俱全,而当他来到茶餐厅里的时候,就看见杨妮儿在羞辱虞不琢了。
顾少已经将《沧海仙途》这部剧的女主角换成了我,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杨妮儿的声音尤其地刺耳,颇几分小人得志的感觉,生怕虞不琢听不清。
那又怎么样
虞不琢神色平静道,该说不愧是经历了大起大落的落魄千金,遭遇这种对待还能面不改色,这心态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怎么样你没看出来吗顾少根本不喜欢你,他喜欢的人是我,作为他的未婚妻,你还真是有够失败的。
杨妮儿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得意道。
他喜欢你你心里应该也清楚他不会爱任何人吧,他的心里只有他自己,你不过只是他的玩具,他玩腻了就会把你随手丢掉。
虞不琢的话直接戳中了杨妮儿的痛点,她当然也清楚像她这种对顾未明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她能被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她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献给了他。
可他终究会有厌烦的一天,到了那时候自己该怎么办
虞不琢,你嫉妒的样子真是有够可笑的,你这个怨妇得不到顾少的爱,就来嫉妒我
杨妮儿只能选择了嘴硬,比起刚刚的张牙舞爪现在的她更像是在虚张声势。
而眼见杨妮儿要落败,顾未明在这一刻终于登场了。
行了,两位,别吵了!
顾未明快步走到两女所在的餐桌前,二人看见顾未明的到来多少都有些惊讶,因为顾未明从来不会来公司的茶餐厅吃饭的。
顾少!你怎么来了呀~~~
看见顾未明,杨妮儿迅速变得小鸟依人,站起身来亲昵地挽住了顾未明的手臂。变脸速度之快,让人震惊。
而虞不琢看向顾未明的眼神则是爱恨交织。
她与顾未明从小是青梅竹马,还是彼此的初恋,顾未明当初更是对她许诺了终生,可在她家失了势之后,顾未明却变得如此现实,千方百计的要取消掉婚约。
她恨极了顾未明,再也不想看见他,可是偏偏顾未明的家人又待自己很好,她也不得不与眼前的男人再度纠缠在一起,她现在能做的只有坚强起来,再事业上更进一步才能不被他伤害。
叮!发现新主角模版,女频落魄千金黑莲花,宿主请注意!
两级主角:虞不琢
年龄:18
模版:女频文黑莲花女主
体质:3
力量:3
敏捷:5
精神:5
金手指:无
能力:演技神级,唱功高级
气运值:50000/50000
战斗力:4
(注:女性主角与男性主角相反,女性必须逐渐爱上宿主才能得到气运值,气运值为零则代表彻底收服。)
男的就杀了,女的就收服是吧,系统你是狗吧!
顾未明心中默默吐槽道。
他在跟虞不琢对视了一眼后就知道自己要难绷了,像虞不琢这种落魄豪门千金,现在大概率已经从白莲花进化成为了黑莲花,心机段位都变得极强。想让她爱上自己还不如让他像对叶乘风一样直接把她打压到死呢。
现在这种情况虞不琢势必是对自己没有任何好感,所以用常规方法估计是不可能把她攻略的,顾未明想了想决定来个欲擒故纵。
他当着虞不琢的面一把搂住了杨妮儿亲了一口后道:
没事的宝贝,你的戏马上要开拍了,先去片场拍戏吧,我已经让司机在外面等你了。
嗯嗯嗯,那顾少我先走了!
见顾未明站在自己这边,杨妮儿心里越发甜蜜了,甚至已经做起了之后嫁入顾家成为豪门阔太的美梦。
在又给了虞不琢一个挑衅的眼神之后,杨妮儿才趾高气扬的离开了茶餐厅,不知道下次顾未明见到她的时候她能不能再给他找个主角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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