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家规

    扬……杨老爷子!
看到杨振华第一眼,李方心头一颤,再看到这么多气势汹汹的家仆,立马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么短的时间,杨家的人就来了
不可能啊!
就算是杨真小姐得知欧少被外卖员殴打,立马把消息传回杨家,也没这么快啊,这才几分钟
而且,如果只知道对方不过是个外卖员,就算再怎么疼爱真小姐,这位名震宁城,三番五次刷新所有人印象的杨老爷子,也不至于大动干戈,亲自到来。
不合道理!
还没等他想明白,下一秒,杨振华的决定,给予了他强有力的回应。
把这些人都给我按住!
是。
只听杨振华一声令下,大手一挥,指着酒店所有拿着警棍的安保人员一吼,顿时,数十名家仆一拥而上,直接将这群人按倒在地,让他们动弹不得。
即便这家酒店乃是五星级,来这里工作的安保人员都受过严格训练,可和杨家一比,如同小巫见大巫,没有半点悬念,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场面,一边倒!
李方,又懵了
什么鬼
难道不应该是去针对那两个外卖员吗
怎么是对他酒店的人动手
是不是搞错了
李方大变脸色,连忙摆起谄媚的姿态,朝着杨振华跑去:杨老爷子,您……您是不是搞错什么,是您的女婿被两个外卖员打了呀,不是我们酒店的人动的手。
您……您!
女婿杨振华微眯起眼睛:你指的是哪个
李方一听,连忙指着那倒在地上,满头鲜血的欧恩:不……不是欧恩吗

杨振华呵呵一笑:这等外藩之子,也配进我杨家大门,哼,卖身来我杨家做家奴,也不配,你,弄错了吧!
什么
不是女婿
这……这不应该啊!
他不是杨真小姐的男朋友吗,难道不是杨家的女婿,还是说,自己根本就是弄错了
疑惑,化作深深的愁容,萦绕在李方的脸上。
杨老爷子,您在开玩笑对吧!
欧少她可是真小姐的男朋友啊,而且我们酒店的安保人员是尽心尽力在维护真小姐和您女婿的权利,这……这一下把我的人都按住,未免也太……太……太……
滚!
没等他说完,杨振华一记怒吼,顿时喝出。
啪!
大半辈子风风雨雨所形成的威严,哪里是一个才做了几年董事长的李方能够承受。
这一喝,他吓得脸色一变,当场摔在地上,一句话说不出来,双目呆滞。
寂静!
寂静!
如死一般沉寂的气氛,弥漫在空气中。
杨真神色微紧,一股极其委屈与嫉妒的情绪涌上心头。
看着李方这怂成废物的摸样,杨振华懒得再理:等会再来收拾你。
随后,只见他快步走到于枫面前。
这一站。
立场明显。
李方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动作。
接着,只见,杨振华抬起手,夹带着歉意与羞愧地轻轻拍了拍于枫的肩膀。
小枫啊,让你看笑话了,实在对不起,是我这个做长辈的,没有好好管教,今晚的事情,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你所受的委屈,还有你朋友所受的委屈,我杨振华以杨家名声给你们诺言,全都替你们找回来。
语气中,是浓浓的歉意与坚决。
而在这一幕出现时。
哗!
李方张大嘴巴,满脸地不可思议。
拍肩膀,给交代
他……他还喊这个人叫……小枫
难道说,这个突然出现,当着自己的面,狠狠将欧恩大少爷打成这般摸样的青年,还是深受杨老爷子信任的……人物!
他……他到底是谁

他是华下国之利刃,狼牙之王,于枫!
京都季家第三代唯一的孙太子,这座国土之上年轻一辈里,拥有着顶尖权势的青年。
他更是,你眼中高不可攀的杨家老爷子心里认定的杨家孙女婿,杨黎如的——未来夫婿!
完……完……完了……那一刻,李方面如死灰,瘫坐在地上,重重地喘着……粗气!
他的反应,无比真实。
可于枫,丝毫不予理睬。
他看着杨振华,叹了口气:杨爷爷,这么晚给您打电话,添麻烦了!
麻烦
这不是麻烦。
杨振华表情严肃,认真地否认道:这是我杨家的羞辱,一日不教,终生错!
你的电话,来得对,来得及时,来得没有任何错!
杨爷爷……
不用说了,我这就给你一个交待。
说罢,杨振华也不管于枫再说什么,迈开步,脸色阴沉,双手背在身后,来到欧恩面前。
场面的一边倒,已然明了。
满头鲜血的欧恩,咽了咽口水,原本还仗着酒店是自己地盘的一脸嚣张,顷刻间化作乌有。
地盘
若要真论地盘
宁城,是杨家的地盘,是他杨振华的地盘。
跪下!
开口,杨振华盯着杨真,声音威严道。
跪!
跪下,道歉。
杨真猛然睁大眼睛,浑身哆嗦了一下,手指攥紧衣角,满脸写着不可置信。

要她跪
凭什么
眼泪,在不经意间,涌上心头与眼角。
她质问,反问,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自己的父亲来了,连一个青红皂白都不问,就要自己跪
这就是,做父亲的样子么
跪!
杨振华竖起两根手指,冷声道:同样的话,我不想跟你重复第三遍,你若是拿自己当我杨振华的女儿,就给我跪下。
我没错!
杨真大喊道:我没错,我凭什么跪
没错
啪!
话音一落。
杨振华抬手直接狠狠抽了她一个耳光。
声音,清脆且干净。
背,杨家家规第三十七条。
杨真:!!!!!!
背啊!杨振华怒目圆整,双眼充斥着血丝,通红无比。
火辣辣的疼痛,瞬间覆盖杨真的整张脸,久久,消退不去。
杨振华:去国外住了六年,连杨家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是吗
背啊!
杨真,咬牙切齿,手臂颤抖起来,啜声。
背道:杨家家规,第三十七条,凡杨家子女辈,未婚者,未得长辈认可,不得与他人共处一室,不得与他人行苟……且之事,不得夜里子时不归,违者,当,仗罚百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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