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又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是炫富女?


苏美玉是为了张海龙好。
不想让张海龙牵扯太深,以免招惹麻烦。
但张海龙是什么脾气岂能就这样撒手不管
"我一定找到凶手!"
"将他绳之于法!"
张海龙怒气冲冲的离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海龙没日没夜的调查,可惜一点线索也没有,迟迟没有找到真凶。
就在这时,县里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死在自己家里,光着身子,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死因是手腕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
张海龙特意去看了一下现场。
心里突然产生一种感觉,凶手的杀人手法和之前杀死那对姐妹花一样啊都是割破手腕,失血过多而死,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这时,办案警察从床下发现一部手机,经过检查,确认是死者的手机。
翻看手机的时候,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死者喜欢发朋友圈炫耀,炫耀买了个名贵包包啊,炫耀买了一辆宝马车啊,炫耀住五星级大酒店啊,炫耀出国旅游啊,炫耀名贵化妆品啊……
最牛的一次炫耀,是在床上摆满了钞票,声称自己有花不完的钱。
评论区有很多质疑和谩骂的。
质疑死者是小三,花的钱来路不正。
死者也不是受气的主,直接怼骂,说自己是靠真本事挣的钱,一个月就有几十万的零花钱,住大房子,开豪车,吃不完的美食,嫉妒死你们!一群穷鬼!
最后一条朋友圈是前天发的,晒出一张机票,声称要去马来西亚度假,玩半个月,初步预算花一百万!最后还讽刺那些质疑她的人:穷鬼们!你们是不是很嫉妒啊很生气啊哈哈哈……嫉妒吧,生气吧!本小姐就是这么潇洒,出去玩一趟,就花掉你们这些穷鬼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哈哈哈……
留言区一片骂声!
换做其他人,早就把评论区关闭了,但死者不但不关闭评论区,反而还跟着一起骂,似乎当成一种很有趣的游戏。
内心不是一般的强大啊。
张海龙有一种直觉,死者很有可能是因为炫耀,被谁看不顺眼了,给杀死了。
当然了,是不是这样,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很快,死者的身份信息查出来了。
死者叫林美美,二十六岁,大学本科毕业,之前当过幼师,后来辞职了,然后再也没有找过工作。
林美美的家庭很普通,父母都是工人,挣的钱不多。
那么问题来了。
林美美自己不工作,父母也没钱,那林美美平时花的钱从哪里来的
林美美住的房子价值三百多万,银行卡里有六百多万的余额,家里还找到一百多万的现金,各种名贵的手表、手镯、项链加在一起多达几十件,总价值也超过了百万。
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名贵的化妆品,随便一套就要上万块。
屋子里的家具、家电都是高档货。
粗略算算,林美美身家超千万。
这么多钱是怎么来的
警察已经调查过了,林美美从来没有买过彩票,也没有其他的隐形投资。
林美美手里的钱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
有问题!
很有问题!
最大的可能是被某个有钱人保养了,所以不用上班,就能获取大量的钱财。
照着这个思路查下去,挖出了很多令人震惊的内幕……
林美美竟然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有来往,而且都是有身份的男人,比如某银行的副行长,某公司的老总,某个会所的经理,还有一个是财政局的副局长……
林美美玩的太花了,脚踏好几只船,从几个男人那里获取钱财。
最倒霉的是财政局的副局长,经查证,他前前后后给了林美美一百多万,副局长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千块,攒一辈子也攒不到一百万啊
那么钱从哪里来
答案是贪污受贿得来的,然后拿来包养林美美。
事发了,这个副局长直接被抓了起来,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据说副局长被抓的时候,懊悔的痛哭流涕,疯狂的抽自己嘴巴子,说自己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该死啊……
张海龙听说了以后,冷笑道:"没被抓之前,疯狂敛钱,包养情人,潇洒的不得了,被抓以后,就痛哭流涕开始忏悔早干什么去了!"
其他几个和林美美有往来的男人虽然没被抓,但也遭遇了很大麻烦,名声臭了,老婆闹离婚,儿女们的指责,足够这几个男人头疼好久了。
男人好色是天性!
尤其是有了钱以后,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裤裆了,拿钱包养情人成为了一种时尚。
不出事的时候,大家都好。
一旦出事了,那就扯淡了。
警方追查了几天,把和林美美有来往的人挨个查了一遍,也没找到凶手。
就在案子陷入死胡同的时候……
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这次死的是一个男人。
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死在车里,同样是手腕被割破,失血过多而亡。
苏美玉都要疯了!!!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连续发生了三起凶杀案,弄的人心惶惶,大家晚上都不敢出门了。
市局都坐不住了,把苏美玉狠狠批评了一顿,责令苏美玉尽快破案。
苏美玉把大家召集起来,商讨案情,张海龙也来了,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吵个不停。
"大家静一静,听我说两句。"
张海龙站了起来,沉声说道:"我怀疑三起凶杀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作案手法是一样的!这绝对不是巧合,应该是同一个凶手干的!当然了,这只是我的猜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说到这里,张海龙走到前方,拿起电子笔,在屏幕上写下所有死者的名字,然后圈起来,写下"共同点"三个字:"假设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就要找出,他为什么要杀这几个人这几个人有什么共同点呢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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