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章
所以,户口是否迁出去了,相比较而言,好像还真的没那么重要。
至少,她在保全了自己的同时,不会改变她是汤家女儿的事实。
“那你把户口迁到哪里去了?你总要让我这个当妈的知道吧?跟我说实话,不许瞒着我!”
“当然是我自己买的房子里了,现在我一个人一个户口本儿。手续是婉宁帮我跑的,绝对没问题!”
汤母也知道徐婉宁是个靠谱的。
虽然之前在汤婷面前说过关于徐婉宁不好听的话,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的考虑,不想让汤婷放弃稳定的工作去开精品店。
后来汤婷选择了留校任教以后,汤母对徐婉宁也就没有任何意见了。
如今听汤婷说,她迁户口的手续是徐婉宁帮忙跑的,汤母非但没有怪罪徐婉宁,反而有些庆幸,自家闺女跟徐婉宁交好,否则的话,手续不会那么顺利不说,汤婷很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被人坑骗。
“行吧,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这个当妈的还能拦着你不成?只要你还把我当你妈,还把这儿当成家,户口迁出去就迁了吧,也好过有人惦记你的东西!”
汤母这话,明显意有所指。
汤婷挑眉看着坐在对面的王建琴,似笑非笑的问道:“二嫂,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你怎么知道我把户口迁出去了?好端端的,你找咱家户口本干什么?”
王建琴的头偏向了一边,不跟汤婷对视。
如果那件事顺利的话,现在已经尘埃落定了,就算告诉汤婷也无妨。
但问题是,事情一点也不顺利,告诉汤婷,以她的性格,绝对会搅得家里天翻地覆不说,以后她要再想从汤婷身上讨到好处,明显不现实!
但汤婷又岂会放过王建琴?
“你不愿意说是吧,那我就怂恿着让妈跟你们分家了!”
“你总是在家里跳弹,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影响到咱家的稳定了,分家,必须得分家!”
汤婷有一种直觉,王建琴这次又是冲着她来的。
别以为王建琴怀了汤建业的孩子,就真的可以在家里为所欲为了。
汤父汤母早就有了孙子孙女儿,还都很听话,对王建琴肚子里的这个,虽然看重,但也没看重到那种程度。
如果王建琴是个好的,愿意踏踏实实过日子,一家人和乐美美地也就罢了,但偏偏,王建琴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所以还不如趁机让他们俩分出去单过!
汤母拍了拍汤婷的手背:“不需要你怂恿,我已经跟你爸说好了,跟你两个哥哥分家!”
汤母这话说出来,在场除了汤父之外的其余人,都震惊不已。
尤其是老大一家子,“爸妈,您跟二弟分家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把我们也分出去?我们也没做什么对不起家里的事儿吧?”
“跟这个没关系。”汤母语气淡淡地说道:“反正要分家,不如早点分了,你们也能解脱。免得跟这两口子相处时间久了,什么时候被卖了还不知道呢!”
“老大现在不是升职了吗?按理说以你现在的职级,可以独立分房了。等明天,我让你爸去把你们的户口单独拎出来,你们去找厂领导,再不济也能分一个小一点的套一。”
房子兴许不大,但那是完全属于他们一家四口的独立空间,不用被任何人干扰。
听到汤母这么说,老大一家难免有些心动。
跟妯娌住在一起,虽然表面上能维持平和,但实际上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不过是强撑着没有当着父母的面儿闹掰罢了。
这次也不知道老二一家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非逼着要被分家,倒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单独分出来,免得以后要再想分家,反倒麻烦。
老大一家没有意见了,王建琴和汤建业两口子却不愿意了。
“只要我跟你爸还活着一天,这个家就是我们俩说了算,你们愿不愿意分家,这个意见一点也不重要。”
“妈,我不像大哥,以我现在的职级,根本分不到房子,分家以后我们就得搬出去住,但根本没地方住啊!”
“这就不是我该操心的事儿了!汤建业,你也快三十岁的人了,该为自己和你未来的孩子好好考虑考虑了!老汤,明天就去办手续,让他们俩都把户口单独提出来,以后大家就不用再一起生活了!”
说完,汤母问汤婷:“要不要陪妈妈在院子里散散步?”
这个家,实在是太压抑了,汤母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汤婷却也觉得,母亲应该有话跟她说,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院子里,母女俩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汤母重重地叹了口气,握着汤婷的手怎么也不愿意松开。
“妈知道,自从上次那件事发生以后,你心里就一直在怨我,觉得我偏心了你二哥,不站在你的立场考虑问题。”
“妈,不是的,我……”
“妈明白,妈都知道,这件事,确实是妈做的不对!”
汤母继续叹气:“当母亲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到底偏向哪一边,这个决定都不好做,所以我只能……婷婷,妈妈不是不爱你,只是当时考虑到,你毕竟没有真的吃亏,而王建琴肚子里怀着孩子,好歹是一条生命,所以……”
汤婷的一点委屈,跟一条生命比起来,汤父汤母还是选择了后者。
但如果,汤婷那次真的吃亏了的话,作为母亲,她说什么也不会留下王建琴了。
站在汤婷的角度,她其实不是很能理解汤母的选择。
一个没出生的孩子,跟自己女儿的清白相比,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但同时她也知道,作为汤家这个大家庭的家长,汤母也有很多的身不由己和言不由衷。
所以,为了维持家里表面的稳定,汤母只好选择了牺牲自己的女儿。
其实事情过去那么久,汤婷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怨恨了。
“妈,事情都过去了,咱们就不说这事儿了。”
至少,她在保全了自己的同时,不会改变她是汤家女儿的事实。
“那你把户口迁到哪里去了?你总要让我这个当妈的知道吧?跟我说实话,不许瞒着我!”
“当然是我自己买的房子里了,现在我一个人一个户口本儿。手续是婉宁帮我跑的,绝对没问题!”
汤母也知道徐婉宁是个靠谱的。
虽然之前在汤婷面前说过关于徐婉宁不好听的话,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的考虑,不想让汤婷放弃稳定的工作去开精品店。
后来汤婷选择了留校任教以后,汤母对徐婉宁也就没有任何意见了。
如今听汤婷说,她迁户口的手续是徐婉宁帮忙跑的,汤母非但没有怪罪徐婉宁,反而有些庆幸,自家闺女跟徐婉宁交好,否则的话,手续不会那么顺利不说,汤婷很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被人坑骗。
“行吧,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这个当妈的还能拦着你不成?只要你还把我当你妈,还把这儿当成家,户口迁出去就迁了吧,也好过有人惦记你的东西!”
汤母这话,明显意有所指。
汤婷挑眉看着坐在对面的王建琴,似笑非笑的问道:“二嫂,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你怎么知道我把户口迁出去了?好端端的,你找咱家户口本干什么?”
王建琴的头偏向了一边,不跟汤婷对视。
如果那件事顺利的话,现在已经尘埃落定了,就算告诉汤婷也无妨。
但问题是,事情一点也不顺利,告诉汤婷,以她的性格,绝对会搅得家里天翻地覆不说,以后她要再想从汤婷身上讨到好处,明显不现实!
但汤婷又岂会放过王建琴?
“你不愿意说是吧,那我就怂恿着让妈跟你们分家了!”
“你总是在家里跳弹,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影响到咱家的稳定了,分家,必须得分家!”
汤婷有一种直觉,王建琴这次又是冲着她来的。
别以为王建琴怀了汤建业的孩子,就真的可以在家里为所欲为了。
汤父汤母早就有了孙子孙女儿,还都很听话,对王建琴肚子里的这个,虽然看重,但也没看重到那种程度。
如果王建琴是个好的,愿意踏踏实实过日子,一家人和乐美美地也就罢了,但偏偏,王建琴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所以还不如趁机让他们俩分出去单过!
汤母拍了拍汤婷的手背:“不需要你怂恿,我已经跟你爸说好了,跟你两个哥哥分家!”
汤母这话说出来,在场除了汤父之外的其余人,都震惊不已。
尤其是老大一家子,“爸妈,您跟二弟分家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把我们也分出去?我们也没做什么对不起家里的事儿吧?”
“跟这个没关系。”汤母语气淡淡地说道:“反正要分家,不如早点分了,你们也能解脱。免得跟这两口子相处时间久了,什么时候被卖了还不知道呢!”
“老大现在不是升职了吗?按理说以你现在的职级,可以独立分房了。等明天,我让你爸去把你们的户口单独拎出来,你们去找厂领导,再不济也能分一个小一点的套一。”
房子兴许不大,但那是完全属于他们一家四口的独立空间,不用被任何人干扰。
听到汤母这么说,老大一家难免有些心动。
跟妯娌住在一起,虽然表面上能维持平和,但实际上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不过是强撑着没有当着父母的面儿闹掰罢了。
这次也不知道老二一家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非逼着要被分家,倒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单独分出来,免得以后要再想分家,反倒麻烦。
老大一家没有意见了,王建琴和汤建业两口子却不愿意了。
“只要我跟你爸还活着一天,这个家就是我们俩说了算,你们愿不愿意分家,这个意见一点也不重要。”
“妈,我不像大哥,以我现在的职级,根本分不到房子,分家以后我们就得搬出去住,但根本没地方住啊!”
“这就不是我该操心的事儿了!汤建业,你也快三十岁的人了,该为自己和你未来的孩子好好考虑考虑了!老汤,明天就去办手续,让他们俩都把户口单独提出来,以后大家就不用再一起生活了!”
说完,汤母问汤婷:“要不要陪妈妈在院子里散散步?”
这个家,实在是太压抑了,汤母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汤婷却也觉得,母亲应该有话跟她说,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院子里,母女俩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汤母重重地叹了口气,握着汤婷的手怎么也不愿意松开。
“妈知道,自从上次那件事发生以后,你心里就一直在怨我,觉得我偏心了你二哥,不站在你的立场考虑问题。”
“妈,不是的,我……”
“妈明白,妈都知道,这件事,确实是妈做的不对!”
汤母继续叹气:“当母亲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到底偏向哪一边,这个决定都不好做,所以我只能……婷婷,妈妈不是不爱你,只是当时考虑到,你毕竟没有真的吃亏,而王建琴肚子里怀着孩子,好歹是一条生命,所以……”
汤婷的一点委屈,跟一条生命比起来,汤父汤母还是选择了后者。
但如果,汤婷那次真的吃亏了的话,作为母亲,她说什么也不会留下王建琴了。
站在汤婷的角度,她其实不是很能理解汤母的选择。
一个没出生的孩子,跟自己女儿的清白相比,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但同时她也知道,作为汤家这个大家庭的家长,汤母也有很多的身不由己和言不由衷。
所以,为了维持家里表面的稳定,汤母只好选择了牺牲自己的女儿。
其实事情过去那么久,汤婷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怨恨了。
“妈,事情都过去了,咱们就不说这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