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蜀山,注定是要出一尊剑圣了

关键最重要的是,林老之前已经查探过孟凡的真元了,甚至已经把孟凡的真元往强的方面想了。
可即便是这样,他发现自己还是稍微有点低估了孟凡的真元强度。
真不愧是自己的亲传弟子,果然没有给自己丢脸!
可以预见,百年之后,孟凡肯定会超过自己,或许到时候自己就要反跟着沾孟凡这个弟子的光了。
别的不说,蜀山这一代,注定是要出一尊剑圣了。
而且必定是孟凡!
蜀山剑圣,这个称呼可以说是蜀山最高的荣耀了,并且不是谁想冠上这个名号,就可以冠上这个名号的。
别的不说,蜀山掌门林惊鸿,强横如斯,都没有得到蜀山剑圣这个称号。
因为在蜀山的深处,有一座剑圣宫。
只有通过剑圣宫的考验,才能够成为公认的蜀山剑圣。
而即便是掌门林惊鸿,都没有通过剑圣宫的考验,所以无法被誉为蜀山剑圣。
林惊鸿都无法通过的考验,由此可见,这个考验的难度得有多高!
“乖徒儿,忍着,为师开始加力了林老再次说道。
与此同时,孟凡丹田内的那朵三昧真火火苗,个头顿时往上一窜,瞬间变大了三分。
而孟凡所受到的痛苦,则是直接翻倍。
原本就已经是强弩之末,凭借一口气硬撑着的孟凡,顿时发出了更加凄厉的惨叫声,这是直达灵魂深处的疼痛,难以忍受。
剑阁一层,红绮听到这痛苦的呼喊声,拳头忍不住的攥了起来。
孟凡是身上疼,她则是心上疼。
如果在剑阁二层的不是林老,换个什么人,哪怕是蜀山掌门林惊鸿,她都要冲过去拼死阻止。
可林老是孟凡的恩师,对孟凡的恩情重如山,她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止,也不配去阻止!
最重要的是,她知道林老不会害孟凡。
这种痛苦,不一定是坏事。
自己重塑肉身的时候,痛苦完全不弱于此刻的孟凡。
但重塑肉身这是天大的好事,或许孟凡此刻也是有这般天大的好事。
红绮只能够这般安慰自己。
另一个房间里,吴天的脸色则是和红绮完全不一样。
他此刻正在吃饭,听着孟凡的这种痛苦的呼喊声,他是越听越爽,甚至还多吃了两碗米饭。
这就是之前欺负自己的代价,哈哈,老天爷还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转眼。
又是两个时辰过去。
剑阁二层的惨叫声,终于是结束了。
孟凡浑身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湿透了,就好像是刚刚从水池里面爬出来一样。
林老对着孟凡一挥手,一道暖流涌过孟凡的嗓子。
顿时,孟凡嗓子如淋甘露,总算是恢复了过来。
“成功了林老脸上露出了微笑。
虽然成功的是孟凡,但他身为操控者,也是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满足感。
从始至终,还算顺利,没有出现什么预料的问题。
其实这种“小事”,在林老这种级别的老怪物谋算下,也确实不可能出现什么意外。
毕竟林老站的高度,实在是要比孟凡高多了。
孟凡觉得天大的难事,在他眼中往往确实是小事一桩。
这就是年龄和经验上带来的差距,这不是天赋可以弥补的。
“师父,这就是您老说的要吃点苦头?弟子感觉简直是把十八层地狱的酷刑全部都经历了一遍,这种折磨实在是太恐怖了!”
孟凡自诩是比较坚强的人了,但刚刚那种疼痛,是真的很难忍受。
你说要是痛一下,忍受一下就算了,可这个要连续忍受一天一夜的痛苦,这实在是太难顶了。
孟凡有点理解直接红绮重塑肉身的痛苦了,难怪会一直那么凄惨痛呼,这确实是无法忍受。
甚至孟凡觉得,红绮之前忍受的痛苦,可能要比自己更加强烈。
毕竟自己只是熔炼体内的几种真元而已,而红绮可是完完全全的重塑肉身啊。
这其中的差距,确实是有点大,很难对比。
想到这里,孟凡虽然自己已经够惨了,但还是忍不住有点心疼红绮。
这确实是一个很可怜的小丫头。
不过,这丫头修炼也得加把劲了,得赶紧修炼到引神境界才行。
孟凡是很期待红绮早日去亲手报仇的。
毕竟红绮如今受的苦,都是她那个大伯害的。
身为红绮其唯一的亲人,却亲手把红绮送上了绝路。
孟凡虽然没有感同身受,但仅仅是凭借想象,都能够想到红绮当时的惨烈和绝望。
这个仇,必须要报!
哪怕是红绮能够忍受,放下仇恨,孟凡也忍不了。
林老看了一眼还在地上躺着的孟凡,随口说道:“别躺着了,你的伤势我已经彻底帮你恢复了,现在你已经完全好了,别沉浸在刚刚的疼痛之中了
他知道孟凡还没有缓过来,但男子汉大丈夫,既然身体都已经恢复了,那么就没有必要沉浸在刚刚的痛苦之中了。
得往前看。
孟凡尝试性的动了一下手指,对于他来说,好像觉得动一下手指都是千难万难的事情。
但事实上,动手指极为简单,甚至他紧跟着动了动腿脚,然后直接站了起来,一点影响都没有。
确实如林老所言,这是完全恢复了,彻底好了。
但刚刚的疼痛感,依旧是让他有点心有余悸,头皮发麻。
甚至说实话,好像都有点阴影了。
不过孟并不真的是什么意志力薄弱的人,他的意志还算顽强,很快就将那种情绪抛诸脑后,恢复了正常。
“过程虽然有点痛苦,但是现在成功了,那么你之前承受的这些痛苦,都是值得的林老笑着对孟凡说道。
有一说一,这个肯定是值得的。
孟凡对此是极为认同的,否则也不会拼这么一把了。
只要成功将体内的几门真元融合,那么无论这个过程中经历了什么,这都是值得的。
最重要的是,还有意外之喜。
那就是孟凡之前只准备融合三种真元而已,而林老却强行又给孟凡加了一种真元。
所以此刻,明明是从未修炼过火属真元的孟凡,体内真元却有了火的属性。
风、火、雷、魔,如今他体内的一种真元,却同时拥有了这四种属性,简直可以说是惊世骇俗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孟凡这一道真元的威力,能够抵得上别人四道真元的威力。
当然了,这只是理论上,并且他这一道真元的消耗也很大。
更何况,真的实战起来,还会有其它的情况发生。
想要真正的以一抵四,还是不太现实的。
但他的真元,确实要比比人的真元强很多,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多谢师父帮忙,否则的话弟子想要将体内的几种真元融合,还真是不可能做到但的事情孟凡感觉自己恢复了行动能力之后,便连忙对着林老行礼道谢。
这一次,林老确实是帮了他大忙了。
林老却是摆了摆手,一脸淡定的说道:“师徒之间,说什么谢不谢的,更何况,这对为师来说就是小事一桩,根本就不值一提
这倒不是林老装腔作势,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的确是小事一桩,也就是火灵丹需要凭借关系去“借”一颗。
其它的三昧真火什么的,对他来说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因为三昧真火在孟凡这种境界的修士看来,确实是极为惊人的存在,遥不可及,高高在上。
可是对于林老这种层次的修士来说,使用三昧真火就像孟凡他们使用真元一样简单,真的是如臂挥使。
“对了,其实为师刚刚之所以往你的体内加入一道火属行真元,一是为了增强你融合之后的真元,二也是为了你能够练成这三昧真火。
你这小子,就喜欢融合这个融合那个,从你一直融合各种剑法搞什么万剑归宗就可以看出来了。
万一你以后还要继续融合什么真元,又迷上了万元归一的套路,我天天用三昧真火帮你炼化真元,不得累死?
所以你还是自己把三昧真火修炼出来比较好,免得什么都来麻烦为师!”
林老的一番话,直接将孟凡的思维给打开。
万元归一,好像还真是一条不错的道路啊。
不过,孟凡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敢走万剑归一的路子,是因为拥有剑道通神的至尊天赋。
但在修炼功法这方面,他可没有什么特殊的体质。
吸收了这么多剑之本源,如今倒是进化出了一个先天剑体,不过这先天剑体并不是为了修炼而生的,依旧是放大剑道的作用,和剑道通神的天赋算是相辅相成。
若真的是脑子一抽,真的铁了心的想要去搞什么万元归一,那绝对会是一个“入不敷出”的下场。
“师父在,这三昧真火,该如何修炼?”孟凡对着林老问道。
不管怎么样,既然有这个机会,即使他不准备继续熔炼真元,也得把这个三昧真火练出来。
毕竟,这可是个好东西,作用也不远远不止炼化真元这一项。
“你的体内,融合我的真元,而且刚刚服用过火灵丹,虽然火灵丹的效果已经结束了,但你的体质还是会得到一些冲刷的,必然会对火属有些亲和。
想要练出三昧真火,对你来说不是难事。
唯一麻烦的就是,你的修为太低。
想要真正的修炼出三昧真火,怎么也得达到元神的境界才有希望
林老一脸认真的说道。
听到林老的话,饶是孟凡当着林老的面,也忍不住翻了一个大白眼。
这不是废话吗?
刚刚还信誓旦旦的说让自己修炼三昧真火,好像自己马上就能够练成一样。
结果,转眼又是抛出了这么一个苛刻的条件。
元神境界?
自己距离元神境界,可是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就算是引神境界,短时间内都达不到。
而引神境界之后,才是元神境界!
“师父,您老这是不是在那我开涮吗?”孟凡一脸无奈的说道:“元神境界?等我达到元神境界,黄瓜菜都凉了!”
就这还让自己去添加新的真元融炼,等自己达到元神境界修成三昧真火,哪里还需要去熔炼真元?
元神境界,已经是级强的存在,到时候还需要这么拼干嘛?
其实站在孟凡如今的角度,元神境界确实很强,但如果真等他达到了元神境界,又会对元神境界不屑一顾了,觉得元神境界都是渣渣。
毕竟对于孟凡这种天赋的妖孽来说,根本就不会满足的,只会不停的往更高的山峰去攀越。
因为他很清楚,别人没有登山的资格,而且却是必然可以攀上那最高峰。
他是注定要成为这蜀山之巅的存在!
林老看着孟凡,却是摇了摇头道:“元神境界,对别人我不敢说,但是对你来说,没有那么难?”
听到林老的话,孟凡顿时满脸的惊奇,有点疑惑的问道:“师父,您老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如今连引神境界的都不是,修炼到引神境界,都已经是极难的事情,花费了他无数的精力。
至于元神境界,他现在根本就没有想过。
但林老这话,似乎有什么弦外之音,他隐隐听出来了。
林老看了孟凡一眼,想了想,犹豫了一下,还是对着孟凡说道:“你现在也是凝丹六层的境界了,说实话,距离引神境界也不远了。
再加上蜀山剑派现在是多事之秋,掌门也不在派内,而是被卷到了妖界。
你身为我的亲传弟子,有些事情,就算是提前告诉你,也无妨
孟凡闻言,顿时来了兴致。
很明显,林老这是准备又要告诉自己什么隐秘了。
他是最喜欢听这些隐秘了。
该说不说,整个蜀山剑派,他是知道隐秘最多的人了。
就连掌门的马甲和风流韵事,都被他扒出来了很多。
甚至有些掌门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他孟凡都知道。
某种意义上,孟凡都担得上“百晓生”这三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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